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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托运申报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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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托运申报检疫如何办理有了指南
郑州日报· 2025-11-28 08:52
行业政策动态 -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郑州市犬、猫等宠物申报检疫办理指南》 明确宠物运输检疫全流程以保障合规有序 [1] - 根据规定 航空 铁路等运输方式托运宠物需提供检疫证明 [1] 政策适用范围与主体 - 申报主体涵盖宠物饲养单位与个人 [1] - 宠物饲养单位需提供养殖档案 免疫档案和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1] - 个人散养户需准备申报人有效证件 有效期内且狂犬病免疫超21天的免疫证明 以及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1] 检疫申报核心流程 - 申报需提前3天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 [1] - 申报材料分为两类 第一类包括检疫申报单 狂犬病免疫证明 免疫有效保护期内的犬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 [1] - 第二类针对已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宠物 若后续继续出售 运输或参与展示等活动 需提供检疫申报单 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进出场记录 [1] - 办理方式包含线下现场办理与线上申报 [1] - 市民可拨打郑州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监督电话0371-67170779咨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