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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协作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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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协作2.0:福建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升级
新浪财经· 2026-02-10 07:29
文章核心观点 - 福建省正推动山海协作从以项目帮扶为主的1.0阶段,升级为以制度型协同为核心的2.0阶段,旨在通过统一规则、顺畅协作、共享收益和可评估成效,将沿海增长极的外溢效应稳定转化为山区县域的可持续就业与增收,从而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1][2][10] 从“项目帮扶”到“制度型协同”的升级 - 山海协作2.0的评价重心从“看项目”转向“三个看”:一看机制,关注规则统一与协同常态化 [3][4];二看承接,关注县域产业链嵌入、园区组织、人才供给和公共服务承载等基础能力 [3][4];三看结果,关注增收、就业、产业链嵌入度与公共服务可及性等结果变量 [3][4] - 协作推进需从项目清单升级为制度清单、能力清单和绩效清单,让协作从拼项目转向拼制度,从看投入转向看绩效 [4] 产业协作模式的深化 - 产业合作需从“点状转移”升级为“链式分工”,沿海地区侧重研发设计、标准体系与市场渠道,山区县域承接制造和配套环节,通过“链上协作”提升承接质量 [4] - 关键是把“链主—园区—配套”组织起来,让县域承接依托产业生态“稳运行”,而非依赖单个项目 [4] - 实践案例如泉州-三明协作,在三明市三元区建设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形成“沿海技术与市场牵引—山区园区承载与配套吸纳”的合作格局,实现了从“单点落地”到“链上嵌入”的转变 [5] 飞地园区与科创协同的演进 - 推动飞地园区从“项目搬家”迈向“制度合作”,例如厦门-龙岩推进“产业飞地”建设,探索园区招商与运营管理一体化 [5] - 飞地园区2.0的着力点在于“规则统一、服务同标、核算可比、收益可分”,统一准入标准、政务服务、要素保障口径及统计核算办法 [5] - 应同步发展科创飞地,形成“研发在沿海、转化在县域、制造在山区”的协同闭环,将沿海的人才与科研资源转化为山区可及的创新要素 [5] 制度闭环与利益共享机制 - 需在三个环节实现制度化突破:一是做实利益共享机制,对共建园区形成的税收增量、经营收益等形成清晰的分担与分享规则 [7];二是做细统一核算,对跨区域共建项目探索统一统计口径和增量贡献核算办法 [7];三是做强要素统筹,围绕重点产业链与共建园区,推动土地、能耗、资金、人才等要素跨域协同配置 [7] - 制度供给的目标是让协作从“靠推动”变成“能运行”,从“短期热度”变成“长期生态” [7] 公共服务协同与县域承载力建设 - 公共服务协同的关键在于围绕产业承接与就业稳定,提升县域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与质量,服务于“县域承接导向” [8] - 一方面需做强县域“就近可享”的基础服务能力,如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升医疗,通过集团化办学提升教育,并完善托育、养老、住房等配套 [9] - 另一方面需做实跨区域协同的“支撑性服务”,如岗位信息共享、技能培训共建、社保转移接续等,降低劳动要素跨区域流动成本 [9] - 公共服务与产业承接同向发力,才能把“项目落地”转化为“产业扎根”,把“就业增加”转化为“增收稳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