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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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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7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的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
陕西日报· 2025-07-21 08:03
政策内容 - 陕西省7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指导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展2岁至3岁幼儿托育服务 [1] - 目标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村的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 [1] - 支持幼儿园进行"养教医"融合的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创新与实践 [1] 实施要求 - 开展托育服务的幼儿园须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师德师风事件、不规范办园行为等重大舆情事件 [1] - 幼儿园须具备为2岁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场地设施和师资人员 [1] - 托育班原则上独立编班,每班托位数不超过20个 [1] 设施标准 - 托育班需分区设置室内外活动场地,安全出入口可单独设置或与3岁至6岁幼儿交替使用 [1] - 需配足符合2岁至3岁幼儿年龄特点和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玩教具、儿童图书等 [1] - 未经消防验收(备案)合格的建筑不得用于开展托育服务 [1] 运营模式 - 托育服务实行政府补助、社会支持、家庭分担的投入机制 [2] - 各地可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托育服务给予扶持 [2] -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幼托班 [2] - 鼓励市县政府通过专项资金支持、贴息贷款、减免租金等措施支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 [2] 教育方法 - 幼儿园需遵循2岁至3岁幼儿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科学制定一日生活常规 [1] - 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做好托幼衔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