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律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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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水利立法成果为国家水安全护航
新浪财经· 2026-02-06 22:48
水利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成果 - “十四五”时期,水利部推动出台2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9件部门规章,目前水利法律规范体系由6件法律、22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55件部门规章、逾千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 [1] - 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 [1] 流域立法重大突破 - 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是中华民族治水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贯彻实施国家“江河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1] - 两件流域性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步入有法可依的全新阶段 [1] 重要法律修订进展 - 水法、防洪法修改取得重要进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高质量完成修改草案稿 [1] - 锚定保障中国水安全基本法的定位,支撑国家立法工作机构完成实地调研、部门协调、条文修改等工作,修改草案逐步完善 [1]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制修订 - 修订出台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等6件行政法规 [2] - 制修订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流域水工程调度、水行政处罚等9件部门规章 [2] - 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要求,完成配套规章、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制修订任务 [2] 地方水利立法加强 - 省级层面共制修订法规和规章132件 [2] - 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出台永定河保护条例 [2] - 吉林、浙江、湖北、湖南、广东、云南等地结合实际,在水网建设、河湖长制、湖泊保护、节约用水、农村供水等方面出台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规规章 [2] - 长江、黄河、海河、珠江等流域相关省市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同步制定出台流域保护治理方面法规,地方水利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