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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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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涉老优待政策“部门化”“碎片化”难题有效破解,老年人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扬子晚报网· 2025-10-28 17:38
扬州市老龄人口结构与规模 - 截至2024年末,扬州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137.2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9.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 [1] - 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为103.49万人,占比22.6%,高于全省3.9个百分点 [1] - 60-64岁老年人口为33.74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5.81万人 [1] - 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9.21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14.37%,百岁老人达424人 [1] 老龄政策与法规创新 - 扬州市在国内率先颁布以老年人优待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 - 该条例扩大了老年人享受景区门票和城市公交优惠的年龄范围 [2] - 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涉老优待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设立服务监督热线,以破解政策“部门化”“碎片化”难题 [2] - 市委将老龄委调整为日常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市发改委、卫健委等3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2] 养老保障与财政投入 - 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到每月240元 [2] -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75.62万人 [2] -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67亿元 [2] - 实现80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全覆盖 [2] - 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占比达17.67%,惠及23.61万人 [2] - 为市区70岁以上、其他地区8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全市老年人参保率达70%以上 [2] 养老服务设施与体系建设 - 建成颐养社区267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2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1个、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164个 [3] - 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和农村四级养老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 [3] - 建成医养结合机构34家,提供医养结合床位8065张 [4] - 市卫健委为67.07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 [4] - 建成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10家 [4] 专项服务与关爱措施 - 实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保障率100%,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完成率100% [3] - 通过推动基层医疗站点增设养老服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交由医疗机构托管运营等形式深化医养结合 [3] - 加快推动困难老年人照护补贴、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衔接 [3] - 持续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普及培训,累计培训14.5万人次 [4] - 开展系列宣讲活动近20场,实施老年人精神关爱项目200个,惠及近10万老年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