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

搜索文档
东莞拟出新规:生态环境罚款,可延期或分期缴纳
南方都市报· 2025-05-06 11:27
根据日前发布的《东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当事人存在"企业经营困难,一次性缴纳罚款后可能面临停工停产"等五种情形之 一,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不过,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已改正违法行为,并同时承诺 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活动。 申请延期缴纳罚款,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制定《征求意见稿》是为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惩教结合的作用,创新 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深化助企惠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征求意见稿》,当事人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包括:家庭生活贫 困,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短期内无法改善经济状况;因遭受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 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难以一次性缴纳罚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造成严 重经济损失,无法按时缴纳罚款;企业经营困难,一次性缴纳罚款后可能面临停工停产;东莞市生态环 境局认为符合延期或者分期缴款的其他情形。 其中,申请延期缴纳罚款的,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申请分期缴纳罚款的,非诉案件分期缴纳罚款的 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