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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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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颜“生鲜灯”为何禁而不止?
新华社· 2026-01-30 16:44
新规执行现状与市场顽疾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使用改变食品真实色泽的“生鲜灯”,但新规施行逾两年后,在部分农贸市场和非固定摊位,“生鲜灯”仍有使用 [1] - 在广西南宁等城市的大型商超,生鲜肉类柜台已普遍使用冷白光灯具,肉类颜色真实自然,但在广西昭平县等下沉市场,“生鲜灯”使用仍较普遍,部分临街肉铺将粉红色管灯内嵌于冰柜进行照明 [2] - 在南宁市琅西市场等农贸市场,仍有少部分摊主使用带有红色灯罩的灯具对肉类进行照明,以美化肉品色泽 [3] 违规使用动机与监管挑战 - 摊主坦言,尽管清楚相关规定,但使用“生鲜灯”可使肉色看起来更好、更好卖,存在“别人用自己不用就会吃亏”的心态,并采取“监管部门来查了再换”的应对策略 [5]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使用“生鲜灯”的产品主要为猪肉,以及柑橘、石榴、菠萝蜜等色泽鲜艳的水果 [5] - 新规施行以来,南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引导全市近**3000户**经营者更换合规灯具,2025年3月,重庆通报累计查处相关违法案件**91件** [6] - 违规摊位多为“一人一车”的非固定摊位,流动性强,消费者发现问题后维权困难 [6] 违规灯具的流通与销售 - 在多家网购平台上,以“生鲜灯”、“猪肉专用美颜灯”为关键词的商品仍在公开售卖,一款标注“猪肉专用美颜灯”的商品月销量突破**千件**,售价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7] - 部分商家在产品页面以“新国标”为噱头进行宣传,使用“隐形红,更新鲜”、“猪肉鲜红不发黄”等广告语,甚至有产品宣称可调节灯光颜色,以应对检查 [7] - 商家根据各地执法力度差异提供购买建议,例如称“南方管得比较严”、“东北那边可以用光线很红的灯”,在广西则称“南宁可以用光线微红的灯,北海那边管得最严” [9] - 部分产品附带标注“市场灯”及虚假标准号的“合格证”,涉嫌违反广告法,对商户产生误导 [9][10] 法规执行难点与治理建议 - 现行管理办法未明确提及“生鲜灯”概念,也未出台针对此类灯具的国家标准,基层执法缺乏量化抓手,对“感官认知”的判定主观性强,易引发争议 [11] - 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定义存在争议,肉类、蔬菜、水果被普遍纳入管理,但冰鲜海产品等处于“模糊地带” [11] - 违法成本较低,在重庆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大多以“警告”处罚为主,仅**1起**因拒不改正被处以**5000元**行政罚款,导致执法威慑力不足 [11][13] - 业内建议完善规定、细化标准,中国照明学会已发布相关团体标准,广州、上海、南京等地也出台了地方标准和工作指引,但亟需出台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明确光照色温、显色指数等关键参数 [13] - 一些地方通过市场管理方统一采购合规照明设施(如南宁市友谊智慧农贸市场)来推动合规,并引导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 [13] - 电商平台需压实主体责任,对违规售卖店铺采取下架商品、关停店铺等措施,从源头斩断流通链条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