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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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红塔区多人中招!不要钱,只要黄金!
搜狐财经· 2026-02-28 09:14
诈骗手法升级 - 诈骗手法从传统的线上资金转账,演变为诱导受害者线下邮寄黄金等贵重物品以规避警方对资金流向的追踪[1] - 具体操作方式为诱导受害者在虚假投资平台充值后,以“线上充值通道拥堵”或“系统维护”等理由,要求其购买黄金并通过快递或上门取件的方式转移实物[3][11] 具体案例与拦截情况 - 2024年1月5日,云南玉溪红塔区一快递站点发现可疑包裹,内藏于铁质茶叶盒底层的卫生纸包裹中,有黄金项链1条、戒指1枚,总重51克,价值约5.2万元[4][7] - 2024年1月14日,红塔区另一快递站点发现寄往广东的可疑包裹,内有用袜子包裹的红色布袋,装有黄金项链2条、戒指1枚,总重14克,价值约1.5万元[8] - 上述两起案例均被快递工作人员识破并报警,警方成功拦截并返还财物,避免了市民数万元的财产损失[5][9] 诈骗套路拆解 - **引流阶段**: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或陌生群聊,以“低门槛、高收益、稳赚不赔、内幕消息”等话术吸引潜在受害者关注[10] - **建立信任**:在群聊中安排“托”发布虚假的营利截图和提现记录,制造多人盈利的假象以获取受害者信任[10] - **诱导投入**:初期允许受害者小额试水并快速提现,随后以系统问题为由,诱导其购买黄金并线下邮寄进行所谓“入金”[11] - **最终收割**:在受害者进行大额线下“入金”后,诈骗分子便会卷款跑路[11] 防诈骗核心准则 - 凡是以“投资理财导师带单”为名义的,均为诈骗[11] - 凡是承诺“高收益、稳赚不赔”的,均为诈骗[11] - 凡是通过非正规平台、私发链接下载APP的,均为诈骗[11] - 凡是要求线下递送黄金、现金参与投资的,均为诈骗[11] - 投资应仅通过银行、正规券商及持牌机构进行,不加入可疑群聊、不进行私人交易、不盲目投资[11] - 如遭遇诈骗,应立即拨打反诈专线96110报警,并保存好相关聊天与转账记录[11]
最高法发布提醒!AI 换脸被用于电诈,公众如何守好钱袋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8
诈骗犯罪案件数量趋势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数量从2022年最低的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也达到9.3万件 [1] - 五年间,最高年份(2024年)与最低年份(2022年)的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 [1] - 同期,全国法院一审新收刑事案件总量则呈现出下降趋势,与诈骗案件的增长形成反差 [1] 诈骗犯罪手段演变特征 - 诈骗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与智能化特征,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传统模式仍在高发 [2] - 新兴技术如AI换脸、深度伪造等被应用于诈骗场景,新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 [2] - 上下游犯罪也呈现智能化,犯罪分子使用“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通过虚假宣传、利益诱惑等方式低成本、高效率地筛选潜在被害人 [2] - 智能化工具的运用导致诈骗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2] 官方防范提示要点 - 严守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提供身份和账户信息,不点击可疑链接或扫描可疑二维码,从源头杜绝信息泄露 [2] - 对陌生来电多核实,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或网络办案,银行不会在电话里索要密码或验证码,应主动拨打官方电话核实 [2] - 不轻信网络诱惑,对网络刷单、投资、交友保持警惕,避免被虚假承诺迷惑 [2] - 转账汇款需谨慎,加强账户安全管理,不与他人屏幕共享,给陌生人转账前务必反复确认对方身份并咨询家人、朋友或警方 [2] - 常学习防诈知识,关注媒体发布的反诈案例,时刻保持警惕 [2]
最高法:缅北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2
司法审判成果 - 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 [2] - 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2] 司法追赃与经济打击 - 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挽损,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 -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获利情况等,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剥夺其非法经济利益,以削弱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的司法效果 [2]
最高法打击电诈,聚焦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洗钱”等关联犯罪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8:36
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和全力追赃挽损 旨在实现“打准打透”与“应追尽追”的治理效果 通过“从严惩处”“全链追赃”“源头治理”组合拳 推动全流程治理 [2] 打击重点与刑事政策 - 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 电诈“金主” 组织偷渡的“蛇头” 为跨境电诈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 以及在电诈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等关联犯罪 [2] -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 依法落实从宽政策 [2] 追赃挽损措施 - 坚持把追赃挽损与案件审判同步推进 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 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 [2][3] - 加大对电诈犯罪分子的财产刑适用力度 引导涉“两卡”帮信、掩隐犯罪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 把退赃退赔作为认罪悔罪、从宽从轻等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对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3] - 强化审执衔接 裁判生效后及时立案执行 多措并举核查犯罪分子名下资产 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 [3]
过去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诈犯罪案件15.9万余件 最高法:重点打击“洗钱”等关联犯罪
中国证券报· 2026-02-27 05:44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打击与治理现状 - 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 [1] - 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和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和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和4.5%,上升幅度明显放缓,显示打击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2] 司法打击重点与策略 - 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为跨境电诈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以及在电诈中实施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等关联犯罪 [1][3] -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者、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依法落实从宽政策 [3] 追赃挽损工作部署 - 坚持把追赃挽损与案件审判同步推进,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 [4] - 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引导涉“两卡”帮信、掩隐犯罪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把退赃退赔作为认罪悔罪、从宽从轻的量刑情节考虑,对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者依法从严惩处 [4] - 强化审执衔接,裁判生效后及时立案执行,多措并举核查犯罪分子名下资产,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4] 诈骗犯罪新趋势与特点 - 诈骗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特征,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模式仍在高发 [5] - 新兴技术如AI换脸、深度伪造被应用于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低成本、高效率地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5] -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成立了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下设多个犯罪调研小组,并起草了《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 [5] 未来工作方向 - 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及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 [7] - 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引导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多渠道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7] - 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聚焦易受骗群体、新类型案件,结合高发诈骗手段,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强化针对性,打造人民法院特色反诈宣传品牌 [7] - 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落实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发挥司法建议积极作用 [8]
最高法:重点打击“洗钱”等关联犯罪
中国证券报· 2026-02-27 04:28
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其中2023年和2024年案件及判刑人数同比大幅上升,但2025年升幅已显著放缓至1.2%和4.5%,表明打击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1] - 司法机关将持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和全力追赃挽损,通过“从严惩处”、“全链追赃”、“源头治理”的组合拳,并推动前端防范、中端拦截、后端追缴的全流程治理 [2] - 打击重点将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金主”、“蛇头”、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以及实施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洗钱等关联犯罪 [1][2] - 诈骗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趋势,虚假投资理财等模式高发,AI换脸、深度伪造等前沿技术及“引流脚本”等黑产工具被广泛应用,导致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3] - 最高人民法院已起草《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并正在征求意见,同时发布典型案例以展示高压严惩态势和推进全链条治理的决心 [4] 案件审判与量刑数据 - 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 [1] - 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38.6% [1] - 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26.7% [1] - 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4.5%,上升幅度明显放缓 [1] 打击策略与重点 -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明确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为跨境电诈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以及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的关联犯罪 [1][2] -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依法落实从宽政策,以实现分化瓦解、精准打击、教育挽救的目的 [2] 追赃挽损措施 - 坚持把追赃挽损与案件审判同步推进,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 [3] - 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利,引导涉“两卡”帮信、掩隐犯罪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并将退赃退赔作为认罪悔罪、从宽从轻的量刑情节考虑,对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3] - 强化审执衔接,裁判生效后及时立案执行,多措并举核查犯罪分子名下资产,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以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3] - 下一步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引导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多渠道、全方位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5] 犯罪手段演变趋势 - 诈骗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特征,虚假投资理财、虚假销售、冒充客服等诈骗模式仍在高发 [3] - 新兴技术如AI换脸、深度伪造等被应用于诈骗场景,新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 [3] - 犯罪分子通过“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以虚假宣传、利益诱惑、情感欺骗等方式低成本、高效率地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诈骗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 [3] 司法研究与制度建设 -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成立了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下设诈骗、盗窃等多个犯罪调研小组,针对诈骗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利用法答网、案例库进行梳理答疑 [4] -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已起草《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4]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起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典型案例,以展现高压严惩态势和推进反诈全链条治理的决心 [4] 未来工作方向 - 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继续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 [4] - 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聚焦易受骗群体、新类型案件,结合高发诈骗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强化针对性和精准性,打造人民法院特色反诈宣传品牌,营造全民反诈氛围 [5] - 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注重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落实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发挥司法建议积极作用,推动预防和打击工作向纵深发展 [5]
投资黄金诈骗案 1789人被骗2.8亿余元
新浪财经· 2026-02-27 03:41
案件核心事实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被告人余某波等14人利用“创利丰金业”平台,以投资黄金“高收益”为诱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1] - 犯罪集团在境外组建窝点,针对中国境内居民,通过伪装资深投资者、打造明星导师、发送虚假盈利截图等方式诱导投资 [1] - 在一年时间内,该犯罪集团共诈骗1789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2.8亿余元 [1] - 法院认定余某波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互联网平台投资盈利事实,构成诈骗罪 [1] 犯罪手法与过程 - 虚构可通过“创利丰金业”平台进行黄金交易的事实,诱导被害人进行虚假的“伦敦金”交易 [1] - 通过社交平台批量添加好友,使用固定话术引导被害人进入群组及直播间 [1] - 编造跟随“指导老师”投资黄金能够获利的信息,制造盈利假象 [1] 司法审判结果 - 主犯余某波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负案在逃期间又前往境外组织实施同类犯罪,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 同案犯熊某钦等人被以诈骗罪判处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 案件经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已发生法律效力 [1]
缅北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
新浪财经· 2026-02-27 02:39
司法审判与打击成效 - 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侵财犯罪的工作情况 强调坚持"出重拳、下重手" 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方面落实从严惩处要求 以遏制犯罪高发多发态势 [1] - 对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 以及所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 坚决从严打击 [1] - 截至2025年底 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 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 [1] 重点案件审理结果 - 境内外广泛关注的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案中 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 [1] - 上述案件共有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 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有力打击了境内外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1] 追赃挽损与财产刑适用 - 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 始终坚持追赃挽损并重 注重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挽损 [2] - 通过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 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 -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获利情况等 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 剥夺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 以最大限度削弱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 实现"打财断血"的司法效果 [2]
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 引导主动退赃退赔
新浪财经· 2026-02-27 01:41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打击成效与趋势 - 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1] - 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4.5%,上升幅度明显放缓[1] - 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1] - 缅北“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审理,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 诈骗犯罪手段演变与新特点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从2022年最低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也达到9.3万件,五年间最高与最低年份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4] - 诈骗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特征,AI换脸、深度伪造等前沿科技被应用于诈骗场景[4] - 犯罪分子通过“引流脚本”、“推广神器”等黑产智能工具低成本、高效率筛选潜在被害人,导致犯罪隐蔽性更强、得逞率更高[4] 司法追赃挽损与财产刑适用 - 司法机关在审判全流程各环节全力追赃,加强与公安、检察协作,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2] - 依法加大对电诈犯罪分子的财产刑适用力度,引导涉“两卡”帮信、掩隐犯罪人员自愿补偿被害人,把退赃退赔作为从宽量刑情节[2] - 裁判生效后及时立案执行,多措并举核查犯罪分子名下资产,最大限度追赃挽损[2] 未来打击重点与刑事政策 - 下一步打击重点聚焦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电诈“金主”,组织偷渡的“蛇头”,提供武装庇护的组织,以及实施故意杀人、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和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洗钱”的关联犯罪[2] -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集团中作用较小的低层级人员、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退赔或配合追逃追赃的人员,依法落实从宽政策[3] -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指导全国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5][6] 侵犯财产犯罪整体情况与挑战 - 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6] - 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很大,法律适用问题复杂,随着网络技术渗透,犯罪类型和形态呈现新特点,疑案、难案增多,上诉率、申诉率偏高[7] - 目前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意见[7]
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缅北明家、白家,被彻底摧毁
新浪财经· 2026-02-27 00:39
司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 -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出重拳、下重手",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方面落实从严惩处要求,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遏制犯罪高发多发态势 [1] - 对于跨境电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所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坚决从严打击 [1] 案件审理与判决成果 - 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 [1] - 境内外广泛关注的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案中,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1] 追赃挽损与财产刑适用 -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追赃挽损并重,注重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3] -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获利情况等,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削弱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的司法效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