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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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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陕西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
陕西日报· 2026-02-27 08:37
方案核心目标与框架 - 省知识产权局制定方案,旨在深化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加强源头保护,以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支撑 [1] - 构建由省局统一领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业支撑、市县(区)管理部门属地保障的服务体系,选派特派员入驻重点创新主体,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下沉 [1] - 工作目标包括:特派员入驻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重点产业链创新链主体不少于8家,指导通过专利快速审查通道提交高价值专利申请不少于100件,为入驻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1] 服务对象与申请条件 - 入驻对象主要包括:陕西省内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及省级科技战略力量(如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院士团队、科技领军企业);对本地重点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主体(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科创型企业;其他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创新主体 [2] - 申请主体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新质生产力重点技术领域;拥有专门研发机构或团队且具备先进技术或产品;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并拥有一定数量发明专利;具备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2] 服务内容与实施机制 - 服务内容以专利预审、维权援助、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利导航为核心,并延伸至商标品牌培育、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商业秘密保护等领域 [1] - 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可通过填写申报书自愿申报,由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择优遴选并匹配知识产权特派员开展服务 [2] - 知识产权特派员入驻时长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集中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