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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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6 23:4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问题一: 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的区别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相关 规定, 用人单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如果职工为当年新入职人员,以职工起薪 当月的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 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用人单位所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限制,缴 费基数上限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确 定。 用人单位所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缴费工资即为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高于缴费 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为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 目前,因2025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4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即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439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879元执行。 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