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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密信息与淫秽信息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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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发送私密信息”可能违法,律师详解
第一财经· 2025-12-24 08:53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传播淫秽信息条款的修订与解读 - 文章核心观点在于澄清社会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的误解,指出“向好友发淫秽信息违法”并非新规,而是对原有法律规范的完善,旨在更有效地规制利用新型通信技术的违法行为,而非突然将私人情感交流行为“入罪入罚”[3][4] 法律条款的具体修订内容 - 新法第八十条将旧法第六十八条中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修改为“信息网络”,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信息空间变化[3] - 新法提高了罚款额度:针对一般情节的罚款上限从旧法的“三千元以下”提升至“五千元以下”;针对情节较轻的罚款,从旧法的“五百元以下”提升至“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5] - 新法增加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物品或信息“从重处罚”的规定,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3][5] 法律适用范围的界定与执法原则 - 法律打击的行为模式明确:覆盖微信群、QQ群等公开场合分享及通过私聊向他人发送等多种传播场景;重点惩治有组织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如群主放任传播或向多人传播;尤其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传播行为[6] - 法律规制的对象是“淫秽信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物品),而非情侣、配偶间出于情感交流目的互发的“私密信息”,只要后者不涉及淫秽内容且未向第三方传播,通常不被视为违法[6] - 法律的适用遵循“谦抑性”原则,对于不影响社会秩序的私人领域行为,法律没有过度介入的必要[6] 法律修订的背景与案例 - 相关条款自2005年通过以来未修改,旧表述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环境,此次修改旨在填补治理空白[3] - 过去已有执法先例,例如2022年江苏南京警方曾处理一起“男子多次微信转发淫秽视频被拘”的案件,涉案5人被行政拘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