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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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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社会征集优秀作品向个人发放的稿酬所得,是否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09:0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单位向社会征集优秀作品向个人发放的稿酬所得,是否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 人所得的范围: ……(三) 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 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温馨提示: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 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 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 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 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 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 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 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 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 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 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 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