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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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企业老板被控涉嫌非法获取信息数据,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
齐鲁晚报· 2025-12-02 13:45
案件核心观点 - 济南一家互联网企业负责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浙江遂昌县公安局逮捕 案件自2024年至今已历经2次退回补充侦查和6次延期 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1] - 辩护律师认为该案存在异地趋利性执法嫌疑 且办案机关冻结了大额非涉案企业资金 导致部分企业濒临破产[1] - 辩护方当前主要诉求是将案件管辖权移交给涉案公司所在地的济南市司法机关处理[1][4] 案件指控与辩护争议 - 检方指控被告人在2020年5月以营利为目的 安排人员通过模拟用户请求、使用代理IP和打码技术等手段制作数据抓取接口 绕过防护机制批量获取车辆违章数据 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2] - 辩护方完全否认指控 称控方描述的爬虫在技术层面无法实现 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涉案企业使用过该爬虫或“侵入”其他服务器获取数据[2] - 辩护律师强调 公司提供的车辆违章查询服务本质是“信息检索”而非“数据获取” 仅在用户授权后调用公开查询系统反馈结果 未下载、存储交管系统底层数据 也未突破系统权限 与用户自行在交管APP查询无本质区别[2][3] 案件审理进程与延期 - 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历多次程序反复 检察院于2025年2月24日和5月9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侦查机关分别于3月24日和6月9日补查重报[3] - 检察院还分别于2025年2月5日、4月24日、7月8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每次延长15日[3] - 2025年10月22日 辩护律师收到法院延期审理决定书 因检察院提出需要补充侦查[3] 管辖权争议与法律依据 - 辩护律师主张遂昌县司法机关对本案无管辖权 理由包括:被告人长期居住地及户籍所在地均为济南市;其实际控制公司的注册地与主要经营地均位于济南市;另一家关联公司注册经营于深圳市;公司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阿里云、济南Dell服务器)均与遂昌县无关[4] - 遂昌县公安局提供的证据涉及985个浙K(丽水市)牌照车辆数据 其中847个车牌的数据存储于丽水交警平台 但辩护律师指出这仅能证明公司数据库存有相关数据 无法明确数据来源 不能直接认定犯罪结果发生在遂昌县[4][5] - 辩护律师引用2025年3月公安部《公安机关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规定》、同年1月最高检最高法相关会议精神及国家发改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强调防范和纠正趋利性执法、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5] - 辩护方综合认为案件与遂昌县无事实关联 应移交济南市司法机关管辖[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