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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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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总则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1]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也纳入管理范围 [1] - 买卖本公司股票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交易 [1] 股份管理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 [2]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限制 [3] - 因公司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3]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4] - 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 [4]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 - 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6个月内不得减持 [4]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 交易限制 - 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也不得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开展衍生品交易 [5] - 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或融券卖出 [5]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5] - 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5] 信息申报与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公司新上市、任职变动等时点申报个人信息 [6] - 持股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7] - 计划减持股份的,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7] - 减持计划需包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内容 [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7] - 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时需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8] - 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 [8] 其他规定 - 持股比例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