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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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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市长出庭应诉
新京报· 2025-10-09 06:57
案件核心信息 -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由村民李某某提起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 [1] - 十堰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永辉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此为十堰市首例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1] - 案件起因是紫霄村村民李某某不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的土地补偿决定,并向十堰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 [1] 庭审过程与焦点 - 十堰中院代理院长苏江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1] - 庭审围绕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在土地征收补偿中是否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十堰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进行 [1] - 各方进行了有序的陈述、答辩、举证和质证,庭审过程流畅且审理规范严谨 [1] 政府立场与法治意义 - 市长王永辉在陈述中表示行政诉讼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法治途径 [1] - 市政府将支持法院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1] - 市长出庭应诉是尊重司法监督、政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化解矛盾和深化依法行政的实践 [2] 制度成效与影响 - 一位旁听的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市长出庭激励各级负责人带头学法、规范用权,将法治思维转化为行动自觉 [2] - 十堰两级法院以实质解纷为导向,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法院此类案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2] - 通过行政案件立审衔接等机制,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实质性化解争议效果增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