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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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检察·2025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调查评估,不能止于“一次敲门”
新浪财经· 2026-01-14 08:00
案件背景与核心问题 - 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在2025年5月对假释调查评估案件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罪犯陈某的案卷存在问题[3] - 陈某于202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2025年3月其服刑监狱拟对其适用假释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调查评估[3] - 案卷中缺失依法应当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仅有一份简单的情况说明,导致陈某的假释程序停滞[3] - 调查评估意见是判断罪犯是否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假释能否依法启动的核心依据,文书缺失意味着程序不完整[3] 调查评估程序中的缺陷 - 受委托的调查单位仅前往罪犯登记地址进行一次上门走访,开门的是陈某的二叔,对方称不清楚情况并拒绝提供联系方式[4] - 调查人员随后以“家属未在登记地址居住”和“未找到登记地址人员”为由中止调查,仅出具情况说明回复监狱,未依法形成全面的调查评估意见[3][4] - 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受委托单位应当对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关系、监管条件等进行全面调查,该情况说明不符合法律要求[4] 检察院的监督与核查行动 - 检察院办案组启动监督核查,从监狱提供的入监登记信息入手,联系社区民警调取陈某的户籍与居住变动情况[5] - 办案组成员走访小区物业和邻居,排查陈某父母的实际住址[1][5] - 经核查发现,陈某父母因其二叔家面积太小,已搬至同栋楼的上一层居住,并非“无处可寻”[5] - 陈某母亲提供了租房合同和转账记录,新房东及物业人员也证实了老两口的实际居住情况[5] 程序补正与案件结果 - 检察院查清事实后,起草了《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补正程序[5] - 有关单位在检察院监督下,仅用5天就完成了补充调查,提交了附有详细走访记录和社区居委会同意接收证明的调查评估意见书[5] - 2025年9月16日,法院开庭审理陈某假释案,检察院结合陈某的服刑悔改表现和补正后的调查评估意见,提出同意假释的检察意见并获法院当庭采纳[5] - 陈某被依法裁定假释,转入社区矫正[5] 后续影响与总结 - 回访时,陈某正在参加社区的普法宣传活动,并成为了“普法宣传员”,经常分享自身经历[5] - 该案例表明,办案需精准揪出程序漏洞、守住法律底线,同时在依法监督中传递司法温度[5] - 调查评估工作不能止于“一次敲门”,需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核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