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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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租到未登记“租赁”的非营运车辆,哈啰租车:将加强审查监管
中国经济网· 2025-12-26 16:56
公司运营与合规 - 哈啰租车平台声称其上架的所有车辆都经过专人检测且租赁商户具备必要资质[9] - 但平台对消费者李女士租赁的车辆行驶证显示“非营运”性质未作解释[3] - 哈啰租车表示将加强对线下门店的车辆审查与监管[3][9] 具体事件与消费者投诉 - 消费者李女士通过哈啰租车平台使用“芝麻信用免押租车”服务租赁了一辆新能源汽车[5] - 租车期间发生剐蹭事故 保险公司已进行赔付 但哈啰租车线下门店仍向李女士索赔4000元停运费及折旧费[1][5] - 李女士质疑费用合理性 并指出涉事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认为其不具备营运资质故不应收取停运费[5][6] - 哈啰租车线下门店在未告知李女士的情况下 通过支付宝发起4000元自动扣款 因账户余额不足未成功[1][6] 平台协议与扣款机制 - 支付宝工作人员表示 “芝麻信用免押金服务”协议中规定 平台可自行从消费者账户扣除租赁后续产生的额外费用 无需用户再次确认[3][8] 行业监管与车辆资质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 用于租赁业务的车辆必须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登记后行驶证车辆用途将变更为“租赁”[3][9] - 经系统实时查询 李女士所租的涉事车辆未曾备案[3][9] -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登记使用性质须为“租赁”[9] - 该办法规定 未按规定备案或变更备案的 可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