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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解读】银行间通用回购交易双重扩容 市场运行效率提升再添新动能
新华财经· 2025-09-01 20:40
业务机制优化核心举措 - 参与者范围扩大至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 具备债券净额清算会员资质的机构可直接参与 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可通过代理清算方式参与[2] - 合格担保品范围新增三类债券 包括国资委管理的实业类公司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优质民营企业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以及优质国际开发机构发行的债券[2] 市场影响与意义 - 优化措施有助于形成多元化投资者结构 促进银行间债券业务更规范有序健康运行 提升市场定价效率[5] - 将优质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纳入合格担保品 有利于改善民企债券流动性 提高债券吸引力 从而间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5] - 增加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的纳入 体现了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持续深化[6] - 资金轧差率有望达到较高水平 对于交易频繁的机构 轧差率越高越能有效降低市场成本[6] 业务发展现状与功能 - 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业务自2024年4月推出后规模逐月攀升 月均增速超20% 截至2025年5月14日累计规模迈上万亿体量[3] - 通用回购业务采用集中清算的三方回购交易模式 由上海清算所进行担保品管理和中央对手方清算 业务参与者发生结算违约时由上海清算所进行违约处置[2] - 金融机构通过通用回购业务可以快速融入资金 同时降低交易对手带来的风险 如违约和结算失败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