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业务
搜索文档
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业务落地山东
新华财经· 2025-11-11 18:13
业务突破与市场意义 - 青岛农商银行与青岛银行先后获得上海清算所清算会员资格并成功落地通用回购业务[1] - 此次业务落地标志着山东法人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制应用和创新业务布局上实现重要突破[1] - 该业务填补了山东省内城商行和农商行在通用回购业务领域的市场空白[1] 通用回购业务机制 - 通用回购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24年4月正式上线的集中清算三方回购业务[1] - 业务参与者将符合要求的债券提交担保券库上海清算所按折扣率计算额度参与者在额度内通过同业拆借中心开展回购交易[1] - 业务通过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实现风险闭环管理以标准化担保品管理盘活存量债券资产[1] 业务推广与初期成果 -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上海清算所举办业务宣介会搭建金融机构与服务机构对接平台[2] - 目前辖内金融机构已开展通用回购业务17笔金额合计120.8亿元[2] 业务优化与市场影响 - 上海清算所联合同业拆借中心印发通知将通用回购业务参与者范围扩大至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并新增合格担保券种类[1] - 该业务有效降低交易对手风险提升市场流动性为破解债券市场流动性分层和顺畅货币政策传导提供关键支撑[1] - 业务为省内金融机构开展通用回购业务提升资金运营效率与风险管控能力提供了实践经验[1]
【新华解读】银行间通用回购交易双重扩容 市场运行效率提升再添新动能
新华财经· 2025-09-01 20:40
业务机制优化核心举措 - 参与者范围扩大至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 具备债券净额清算会员资质的机构可直接参与 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可通过代理清算方式参与[2] - 合格担保品范围新增三类债券 包括国资委管理的实业类公司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优质民营企业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以及优质国际开发机构发行的债券[2] 市场影响与意义 - 优化措施有助于形成多元化投资者结构 促进银行间债券业务更规范有序健康运行 提升市场定价效率[5] - 将优质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纳入合格担保品 有利于改善民企债券流动性 提高债券吸引力 从而间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5] - 增加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的纳入 体现了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持续深化[6] - 资金轧差率有望达到较高水平 对于交易频繁的机构 轧差率越高越能有效降低市场成本[6] 业务发展现状与功能 - 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业务自2024年4月推出后规模逐月攀升 月均增速超20% 截至2025年5月14日累计规模迈上万亿体量[3] - 通用回购业务采用集中清算的三方回购交易模式 由上海清算所进行担保品管理和中央对手方清算 业务参与者发生结算违约时由上海清算所进行违约处置[2] - 金融机构通过通用回购业务可以快速融入资金 同时降低交易对手带来的风险 如违约和结算失败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