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销业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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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出手”上调代销基金风险评级,动态调整成新导向
新浪财经· 2025-10-14 09:08
银行代销基金风险评级调整概况 - 中信银行于2025年10月15日起调整17只代销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其中15只上调、2只下调 [1] - 此次调整为中信银行年内第四次调整代销基金产品风险评级 [1] - 除中信银行外,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年内亦对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级进行调整,且绝大多数为向上调整 [1][8] 中信银行具体调整细节 - 风险评级上调产品包括汇添富基金、建信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华安基金等旗下共15只基金 [3] - 汇添富基金的2只偏股混合型基金风险评级从PR4上调至PR5,成为此次调整中风险等级最高的产品 [6]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银养老2055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A”风险评级从PR3调整为PR4 [6]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2只混合型FOF基金风险评级从PR3下调至PR2 [7] - 调整仅涉及产品风险评级,不改变投资者此前购买产品的投资者类型、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其他风险收益特征 [7] 其他银行调整情况 - 民生银行于2025年1月10日起调整部分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评级,去年亦曾多次上调 [9] - 建设银行于2025年2月10日调整21款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大部分从“R3-中风险”调整至“R4-中高风险” [9] - 农业银行于2025年5月23日宣布对所有代销公募基金产品持续开展风险等级动态评估工作,采用“全覆盖”和“全生命周期内动态评估”模式 [10] - 宁波银行于2025年8月20日起调整部分代销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均为从“中高风险”上调为“高风险” [10] 监管政策背景 - 2025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独立、审慎地对代销产品进行风险评级 [12] - 办法规定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与合作机构不一致时,应按孰高原则采用评级结果 [12] - 商业银行应稳慎评估客户购买产品的适当性,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 [12] - 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代销产品 [12]
强监管下代销江湖生变!民生银行终止与多家第三方平台基金代销业务合作
搜狐财经· 2025-08-18 09:40
民生银行终止第三方平台基金代销合作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终止与"宇通生活"平台的公募货币基金代销合作 [1][3] -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终止与"华为钱包"平台的公募基金代销合作 [1][2] - 合作终止后投资者需通过民生银行APP办理查询、申购、赎回等业务 [2][3] 业务调整与监管政策关联 - 调整直接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3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1][5] - 新规禁止银行通过外包业务流程或嵌入其他机构应用场景等方式开展代销业务 [1][5] - 公司此前通过第三方平台跳转至自有基金频道的模式属于新规禁止情形 [5] 存量业务迁移与渠道整合 - 代销公募基金存量三方项目正逐步向民生银行APP迁移 [4] - 直销银行"慧选宝"频道基金业务于2025年9月18日关闭并整合至手机银行 [6] - 直销银行APP、PC版于2024年7月15日起与手机银行APP整合 [8] - "如意宝""慧选宝"等核心基金销售频道已完成向手机银行迁移 [9] 行业费率下行与收入影响 - 公司2024年代理及受托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下降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减少9.91亿元 [12] - 公司2024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2.45亿元同比下降5.15% [12] - 招商银行2024年代理基金收入41.65亿元同比下降19.58% [12] - 公司2025年对部分基金开展申购、定投费率优惠低至1折 [11] 行业监管合规动态 - 2025年6月江苏证监局对江阴农商行等三家机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问题作出处罚 [13] - 2025年8月晋商银行因基金销售违规被山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3] - 《代销新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13]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代销新规
互联网金融· 2025-03-24 18:04
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监管背景与核心目标 - 商业银行代销业务快速发展,涉及理财、保险、公募基金、信托等产品,但存在误导销售、捆绑销售等乱象 [1] -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0月1日实施,旨在规范销售行为、加强合作机构筛选、保护消费者权益 [1][2] - 新规首次全面明确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管理要求,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7] 合作机构管理要求 - 合作机构需为持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需建立准入审查、定期评估及退出机制 [3][4] - 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和责任归属,对违规机构实施退出并保障存量服务平稳过渡 [3] - 通过严格资质审查提升合作机构整体质量,确保产品来源合法透明 [4][5] 代销产品准入与尽职调查 - 商业银行需根据客群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准入标准,开展独立尽职调查 [4] - 禁止仅依据业绩比较基准或过往业绩审核产品,需核实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4] - 涉私募基金产品需经多部门综合评估及高级管理层批准 [8][9] 销售行为规范与适当性管理 - 禁止外包代销业务,私募产品须通过合格投资者专属渠道非公开销售 [6] - 产品展示排序需综合风险、信息披露等因素,禁止宣传预期收益率 [6] - 客户风险评估单日不超过2次、年度不超过8次,对老年人等特殊客群加强流程管控 [6] - 划定11条禁止性行为红线,包括捆绑销售、隐性担保等 [7] 私募基金代销专项规定 - 首次设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准入门槛:股权基金规模≥5亿元、证券基金规模≥3亿元,登记满3年且无处罚记录 [9] - 禁止代销无牌照机构发行的私募产品或通道业务规避监管的产品 [9][10] - 存量不合规产品可自然到期退出,新规对现有合作模式影响有限 [11] 行业影响与发展方向 - 倒逼商业银行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与风控优先,优化收入结构并提升客户黏性 [11][12] - 中小银行短期可能面临阵痛,但长期利于行业良性竞争与差异化发展 [12] - 推动银行与金融机构资源互补,形成透明、诚信的市场环境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