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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营业)收入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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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四个方面帮您判定开具发票是否合规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25 09:3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法规解读 - 文章核心观点为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扣除标准、计算基数范围以及特定行业与主体的适用性,旨在规范企业税务处理[9][10][11]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10] - 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10] - 企业在筹建期间,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税前扣除[15][16] 销售(营业)收入计算基数 - 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11][12] - 视同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用途的情形[13][14] - 销售(营业)收入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12] 特定主体与行业的特殊规定 -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 -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销售(营业)收入基数[17]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