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国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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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快建立”到“推行制度”,长护险全国建制如何破局提质
第一财经· 2026-03-11 15:48
文章核心观点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从十年试点探索进入全国建制关键阶段 政策重视程度持续提升 制度覆盖近3亿人并已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3][5][8] - 长护险在走向全国过程中面临制度标准不统一、筹资机制待完善、护理服务供给不足等核心痛点 需从立法、体系、人才等多方面优化[3][11] - 商业保险机构在长护险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既承担政策性业务经办 也需发展商业长护险作为补充保障 但目前经办可持续性面临挑战[3][15][16] 试点成效与政策演进 - 长护险连续六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政策表述从“稳步推进试点”递进至“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显示全国落地进程全面加速[4][5] - 自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 制度覆盖城市逐步扩至49个 截至2025年底已覆盖近3亿人 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 基金支出超千亿元[7][8] - 国家医保局表示“十五五”时期将加快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护险制度建立 逐步覆盖全民 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9] 市场需求与人口背景 - 截至2025年末 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3亿 占总人口的23% 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7] - 2023年底全国失能、失智老人达4500万人 平均每7名老年人中就有1人需要长期护理服务 形成社会刚需[7] 全国推行面临的挑战 - **制度标准不统一**:缺乏全国统一法律法规和系统性设计 导致试点政策碎片化 需立法明确其独立社会保险险种地位并统一实施细则[12] - **筹资机制待完善**:需立足多元共担原则 明确筹资责任分工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拓宽补充筹资渠道 并规范基金管理防范风险[12] - **护理服务供给不足**:专业护理人员严重匮乏 存在年龄偏大、技能不足、流动性高的问题 制约制度发展[13] - **数据与评估瓶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不足 失能评估精度有待提升 需利用技术建立健康档案并提前干预[13] 商业保险机构的作用与发展 - 商业保险机构在现行“管办分离”模式下承担重要经办作用 采用“购买服务”或“风险共担”等方式参与[15] - 经办过程中面临经营可持续性不足、保本微利原则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建议参照大病保险经验给予税收等优惠 并实行单独核算考核[16] - 应加快发展商业长护险作为补充保障 研究制定专项指导意见 鼓励开发多元化、普惠型产品 并将失能预防、健康管理等融入保障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