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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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紫棋,被要求48小时内删除侵权内容!最新回应:不会下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18 18:18
蜂鸟音乐声明 - 蜂鸟音乐指控邓紫棋2025年6月12日上线的重制版歌曲(除《天空没有极限》《后会无期》《喜欢你》外)侵犯其复制权/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48小时内下架侵权内容 [1] - 公司强调涉事歌曲创作及原版录音制品发行均在其合约期内,且全球版权登记机构明确标注权利人为蜂鸟音乐 [1] - 声明提及著作权问题与艺人解约纠纷属不同法律关系,但未正面回应邓紫棋提出的版税拖欠问题 [5] 邓紫棋法律主张 - 重录行为依据中国法定许可制度执行,并已依法支付报酬,公播权自14岁起即由CASH协会管理,确保全球上架合法性 [4][8] - 通过CASH协会管理机制,其作品公开表演、广播及网络传播权不受前公司控制,成为重录版合法传播的关键法律依据 [8] - 法律团队确认重录法律依据充分,强调著作权(词曲创作)与录音制作者权(录音制品)的权利分离机制 [7] 合约纠纷历史 - 合作13年间存在多项争议:2019年邓紫棋单方面解约指控蜂鸟音乐违约,包括虚假陈述歌曲版权及擅自注册"G.E.M."商标 [9] - 蜂鸟音乐2024年声明主张拥有《泡沫》等103首作品的独家版权,禁止第三方商业使用 [9] - 邓紫棋披露合约签署时未成年,英文合约由不擅英语的母亲代签,导致后期发现创作歌曲著作权归属争议 [7] 财务争议焦点 - 邓紫棋指控蜂鸟音乐拖欠2018年10月起共6年8个月的版税,以及解约前6个月劳务费,累计金额未披露 [5][6] - 重录专辑《I AM GLORIA》包含12首旧歌,邓紫棋称六年未收到任何旧歌版税 [6] - 公司未在声明中回应该财务指控,仅强调法律权利归属问题 [1][5] 行业权利结构 - 音乐作品权利分为著作权(词曲创作)与录音制作者权(录音制品),对应不同版税分配机制 [7] - CASH协会管理模式使艺人可保留作品公播权,即使著作权存在争议仍能实现合法传播 [8] - 未成年艺人合约签署的合规性问题凸显行业潜在法律风险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