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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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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严正交涉美“安全警告” 香港国安细则修订
制裁名单· 2026-03-30 08:01
外交对峙 - 美国驻港总领馆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安全警示 声称香港修订后的国安细则可能影响在港美国公民安全 并特别提及执法部门有权要求提供电子设备密码 美方呼吁公民在遭遇相关执法时立即联系领馆[3] - 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崔建春于2026年3月27日紧急约见美国驻港总领事 斥责美方行为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 强调香港国安法及其细则修订完全符合国际法和香港基本法 旨在堵塞法律漏洞 要求美方停止利用所谓安全警告制造恐慌、干预司法独立[3] 法律修订核心内容 - 2026年3月23日刊宪生效的《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修订)》新增了拒交密码罪责 在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中 警务人员可要求指明人士提供电子设备密码或解密方法[7] - 无合理辩解而拒绝提供电子设备密码者 一经公诉定罪 最高可判处监禁1年及罚款10万港元 若作出虚假陈述 刑期更可高达3年[7] - 执法必须满足合理怀疑前提 且在一般情况下需向裁判官申请手令并获得司法批准后 方可启动搜查程序 旨在防止关键证据被技术手段隐匿[7] 舆论回应 -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 部分外媒将新规曲解为警方可随意在街上拦截市民索要密码 是以偏概全和误导性报道[6] - 特区政府援引英国《2000年调查权力规管法》、澳大利亚《1914年犯罪法》等案例 力证香港新规与国际主流刑事司法实践一致 符合英美等普通法国家的通行执法标准[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