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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能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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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5-07-10 11:18
申报主体要求 - 申报主体应为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鼓励中国参与APEC能源合作伙伴网络成员单位联合申报 [3] - 申报主体需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至今无合同违约或诉讼记录 [4] - 课题负责人需在相关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具备强组织协调能力并全程参与研究 [5] 研究课题内容 - 课题聚焦"APEC经济体碳中和目标下的氢能发展应用和中国实践"或"APEC经济体能源转型中化石燃料电厂低碳化改造路径和中国实践"二选一 [8] - 研究成果需方法科学、内容全面,对推进中国在APEC相关领域合作具有原创性指导价值,且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6] - 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 [7] 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受理 [8] - 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至国家能源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8] - 课题执行周期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结题评审,结果公告将在申报截止后三周内发布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