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rror Liability 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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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3 20:48
制度制定背景与目的 -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而制定本制度 [1] - 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1] -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 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2] 重大差错具体情形 -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2] -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要求 [2] - 年报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不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2]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2]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2] - 关联方遗漏或披露交易金额与实际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2] - 遗漏重大诉讼项目或诉讼金额有误 [2] - 遗漏承诺事项及其他应披露信息 [2] 责任追究原则 - 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原则 [3] -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 -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 - 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3]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 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 -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 -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 -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4]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度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4]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4]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5]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 [5] - 关联方交易金额差异超过10% [5]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标准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 包括盈亏性质变化及同比方向变化 [5] - 业绩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 [5]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标准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10%以上 [6] 责任追究处理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资料并提出认定意见和处理方案 [3] - 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上报董事会批准 [3] -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权利 [7] 奖惩形式与种类 - 惩罚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通报批评 经济处罚 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赔偿损失 解除劳动合同 移送司法机关等 [8] - 定期报告披露后经监管部门审核无差错的 对相关部门予以专项奖励 [8] - 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可附带经济处罚 金额由董事会确定 [8] 制度适用范围扩展 - 季度报告 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