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onsumption Stimulation
icon
搜索文档
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期限延长
搜狐财经· 2026-01-20 16:2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具体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3] - 政策旨在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3] - 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视情研究延长政策期限 [1][3] 政策支持范围与标准优化 - 支持经办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强化与线下商超、线上平台的协同联动,构建更多金融支持消费新场景 [3] - 着力提升商品消费及文旅、餐饮、赛事、康养、托育等服务消费的覆盖面和活跃度 [3] - 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4] - 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 [4] - 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4] 经办机构与资金安排 - 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制定属地政策,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4] -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 [4]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清算”方式,财政部于2026年一季度向各省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预拨贴息资金,并于政策实施期满后按规定开展清算 [5] - 各省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向辖内经办机构审核拨付上季度贴息资金 [5] 监管与执行要求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做好信息共享,并酌情组织联合抽查,对违规贴息操作严格追究责任 [5] -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负责督促经办机构落实消费贷款利率政策,指导其围绕重点消费场景和群体做好金融服务 [6] - 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加强对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日常监管,指导落实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监管要求 [6] - 经办机构需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贷款发放和贴息金额 [7]
黑龙江:1-8月限上家用电器类零售额同比增长67.1%
中国新闻网· 2025-09-23 10:50
促消费活动成效 - 黑龙江省省市县联动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1400余场 [1] - 发放政府消费券超6亿元,直接带动消费超120亿元 [1] 社会消费品零售表现 - 今年1月至8月,黑龙江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540.4亿元 [1]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2%,增速高于全国水平0.6个百分点 [1] 重点商品类别增长 - 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6% [1] - 限额以上通信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大幅增长65.3% [1] - 限额以上家用电器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大幅增长67.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