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d practitioners' illegal stock 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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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者使用他人账户炒股4年未申报,遭“惩罚性”罚款
财联社· 2025-07-11 22:24
基金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案例 - 夏某婕作为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投资,控制使用"陈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长达4年(2020年3月至2024年4月),被上海证监局处以3万元罚款 [1] - 夏某婕201X年入职上海某大型基金公司,违规行为指向该公司 [4] 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例 - 张某担任上海某基金公司A基金基金经理期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利用职务便利知悉未公开信息,指挥配偶操作"闫某"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6] - "闫某"账户买入股票656只,与A基金趋同买入393只(占比59.91%),趋同买入金额6.66亿元(占比59.80%),盈利1566.26万元 [7] - 张某被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3132万元,且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6] 其他违规交易案例 - 许文峰作为基金从业人员,独立控制9个账户趋同交易亏损53.32万元,与金鎏共同控制8个账户趋同交易亏损650.53万元,另通过明示暗示他人操作3个账户盈利3.82万元 [8][9] - 许文峰被罚没153.82万元(含违法所得3.82万元),并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8] - 90后从业人员马钰焰未申报通过"王某鑫"账户炒股,亏损10.82万元,被处以3万元罚款 [9][10] 行业违规特征 - 违规行为包括未申报投资、老鼠仓、趋同交易等,涉及多家上海公募基金公司 [1][4][6] - 部分案例显示违规持续时间长(如夏某婕4年、张某近4年),且存在夫妻协同作案现象 [1][6] - 监管处罚力度显著,最高单案罚没金额达3132万元,并伴随市场禁入措施 [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