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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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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务局 |申报更正与作废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7 18:10
业务概述 -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时,只能进行全量更正或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 [3] 操作步骤 -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后,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进入功能菜单 [6][7][8] - 在申报更正与作废界面,纳税人可通过选择申报日期范围、税款所属期等筛选条件查询已完成的申报表信息,支持按申报表名称展开筛选 [9][10] - 查询结果列表显示申报表单的所属期起止、申报日期、应补退税额(如8,500.00元、1,244.13元等),并提供【更正】和【作废】操作选项 [9][12] - 点击【作废】后需二次确认,成功作废后系统弹出提示(如“《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作废成功”)并结束流程 [13][14][15] - 点击【更正】后跳转至相应模块,更正成功后显示申报结果(如“应补(退)税费额合计为0.00元”) [17] 系统功能路径 - 电子税务局功能模块包含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业务、税费缴纳、证明开具、出口退税管理等分类入口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