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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 a 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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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志龙因涉著作权侵权被韩警方调查
36氪· 2025-08-14 11:50
调查事件概述 - 首尔麻浦警察厅对歌手权志龙及YG娱乐创始人梁铉锡展开著作权法违反嫌疑调查 [1][2] - 案件源于2009年演唱会表演及实况专辑发行涉及署名权改编权及现场表演录制版权问题 [2][3] - 作曲家A某2024年11月投诉指控YG娱乐擅自复制其2001年创作歌曲《G-DRAGON》并更名《我的年纪十三岁》且未标注原作者 [2][3] 作品版权归属 - 争议歌曲《G-DRAGON》于2001年在韩国音乐版权协会登记A某为作曲编曲者 [3] - 权志龙13岁时作为演唱者参与录制未参与创作作曲编曲由Perry和Teddy等专业制作人完成 [3] - 警方调查确认涉事歌曲版权归属PERRY和Teddy等制作人权志龙仅为表演者 [3] 专辑发行争议 - YG娱乐2009年将演唱会混编串烧表演收录于《Shine A Light》实况专辑 [3] - 专辑中将第一首《G-DRAGON》改名为《我的年纪十三岁》且未标注A某名字 [3] - 演唱会Live音源未在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且未产生任何收益缺乏侵权牟利证据 [3] 法律条款适用 - 韩国《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衍生作品保护不影响原作品作者权利 [6] - 第6(2)条规定汇编作品保护不影响构成材料的版权及其他权利 [6] - 涉及改编权与署名权边界受《伯尔尼公约》及韩国著作权法保护 [4] 行业影响与启示 - 案件反映音乐混编串烧创作中原创者权益与后续创作者艺术空间的平衡难题 [6][7] - 中国音乐产业存在类似风险如《歌手》节目改编《烛光里的妈妈》未获授权案例 [6] - 2020年中国著作权法修正明确视听作品类型并加强数字环境版权保护规则 [7] - 区块链等新技术可建立更完善版权追溯机制解决确权监测交易问题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