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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型会员养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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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养老非法集资8000万元,检察机关探索“刑破并行”助老人全额获赔
扬子晚报网· 2025-10-27 20:26
刘某某、吴某某在经营养老中心过程中需要资金周转,二人明知该养老中心无开展融资等金融业务资 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仍推出"共享型"会员养老服务项目,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非法性、 利诱性、公开性特征。2023年10月6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以某养老中心、刘某某、吴某某涉嫌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28日,天宁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 分别判处养老中心罚金50万元,刘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七年,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 单位和被告人均提出上诉。2024年7月23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年收益率5%,这么高!除了锦福卡3万外,我再投40万!""我投80万!"这是此前常州市天宁区某养老 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疯狂一幕。10月27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常州天宁检察院办理一起养老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0万余元的案件,通过探 索"刑破并行"机制,最终,被骗老人的养老债权已实现全部清偿。 2017年11月开始,天宁区这家养老中心推出"共享型"会员养老项目,组织多名业务员在医院、菜场、公 园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