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语言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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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网络建设
证券时报网· 2025-08-21 13:21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1]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 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网络建设[1] - 明确综合医院、耳鼻咽喉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的任务和要求[1] - 建立不同机构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服务网络[1] 服务流程与模式创新 - 结合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实首诊和转诊服务要求[1] - 对听力筛查结果异常患者,建立“筛查-诊断-治疗-康复”连续性服务链[1] - 加强专业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依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开展规范服务[1] 服务供给拓展 - 推动三级医院开设听力语言康复门诊[1] - 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增设门诊部,提供听力语言康复服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