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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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9 02:23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8日17:00,计票日为2025年7月9日 [1] - 表决票需寄送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收件人为陆晓冬,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七层,邮编100027 [2] - 投资人可致电客服电话400-81-95533咨询 [3]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的议案》 [4] - 议案说明详见附件二《关于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议案有关事项的说明》 [4] 权益登记日 - 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当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表决 [5] - 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表决权,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表决权 [5] 表决票填写与寄交 - 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表决票可从报纸剪裁、复印或官网下载打印 [6] - 个人投资者需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8] - 委托他人投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8] - 表决票需在投票截止时间前寄达公证机构,信封需注明"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专用" [9] 计票规则 - 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监督下进行,公证机构对计票过程公证 [10] -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11] 决议生效条件 -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需占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12] - 议案需经参与表决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12] -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3] 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 - 若本次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可能重新召开,原授权仍有效除非授权方式或内容变更 [14] 相关机构 - 召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督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证机构为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见证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15] 议案调整内容 -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从0.35%降至0.20%,A类份额不收取,D类份额费率不变 [23][24] - C类份额赎回费率调整,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赎回费25%归基金财产 [24] 表决票效力认定 - 重复寄送且意见相同的视为同一表决票,意见不同的以最后送达为准或视为弃权 [28] - 表决票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时送达视为无效 [29] - 表决意见不清晰或矛盾的视为弃权 [30][31]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需填写表决意见并签字/盖章,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需与基金账户一致 [33][34] - 未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授权受托人自行决定,多次授权且意见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次为准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