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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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政策指引下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中国电力报· 2025-09-13 18:07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9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旨在通过市场手段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为项目投资者提供可行性评估核心依据和制度保障 [1] - 政策从参数要求、费用承担、市场路径三大维度对就近消纳项目给出清晰规范,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落地 [1] 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 项目需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以厘清权责边界并减少对大电网的安全隐患 [2] - 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需满足双重比例要求: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 [3] - 以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的工业用户为例,需确保光伏年发电量中至少600万千瓦时(60%)被用户自用,且自用电量占用户总用电量300万千瓦时(30%)以上 [3] 项目经济性评估 - 电能量电费方面,需对比公共电网购电成本与自发自用成本:若新能源发电成本小于购电费用,则项目具有经济性优势 [4] - 输配电费改革从"与电量挂钩"转为"按容(需)量缴纳",计算公式为:容(需)量电费=按现行政策容(需)量电费+所在电压等级现行电量电价标准×平均负荷率×730小时×接入公共电网容量 [5] - 负荷率差异直接影响成本:若项目负荷率低于全省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平均水平,输配电成本增加;反之则形成成本节约优势 [5] - 系统运行费暂按下网电量缴纳,自发自用电量无需缴费,但需预判未来按占用容量缴费的过渡方案带来的成本变化 [6] 市场参与路径 - 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项目可通过余量上网获取收益,但需应对价格波动风险:高峰时段可能获得高额电价,低谷时段可能面临亏损甚至负电价 [7] - 在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原则上不允许反向送电,投资者需通过优化发电与用电曲线匹配度提升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来实现收益 [8] 行业影响 - 政策为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提供制度化保障,有效破解发展难题,促进新能源消纳并减轻电力系统压力 [1][8] - 高自发自用比例要求(60%以上)引导资源向真实用电场景倾斜,减少公共电网输送压力 [3] - 输配电费改革和系统运行费过渡方案要求投资者精准规划容量配置和长期成本结构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