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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两项废气标准首发,5月1日实施!
仪器信息网· 2026-02-10 17:01
政策发布 - 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两项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标准,分别为《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便携式β射线法》(HJ 1457-2026)和《固定污染源废气3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袋采样/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458-2026),两项标准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 标准HJ 1457-2026技术要点 - 该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使用便携式β射线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低浓度颗粒物 [3][4] - 标准适用于除铅锌冶炼、再生铅、铅蓄电池企业外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工业窑炉、固定式燃气轮机等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4] - 标准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当测定结果大于50 mg/m³时,表述为“>50 mg/m³” [4] - 在标准状态下干基采样体积为0.5 m³时,该方法的检出限为0.3 mg/m³,测定下限为1.2 mg/m³ [4] 标准HJ 1458-2026技术要点 - 该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使用气袋采样/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30种挥发性有机物 [2][5][6] - 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丙酮等3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测定 [7] - 在全扫描模式下,使用吸附管富集进样时,方法检出限为0.05 mg/m³至0.4 mg/m³,测定下限为0.2 mg/m³至1.6 mg/m³;使用定量环直接进样时,方法检出限为0.9 mg/m³至7 mg/m³,测定下限为3.6 mg/m³至28 mg/m³ [7] 行业影响与市场机遇 - 超低排放监管升级:“十五五”期间固定源超低排放全面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对高频次低浓度颗粒物监测的需求增加,HJ 1457-2026为执法、验收、自行监测提供了法定方法,将催生便携式β射线颗粒物监测仪的采购需求 [8] - VOCs管控补短板: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电子制造等行业的VOCs治理被纳入“十五五”大气攻坚重点,HJ 1458-2026明确了30种VOCs的法定监测方法,将推动企业配置便携式GC-MS和气袋采样系统,并增加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应急监测服务需求 [8] - 应急监测与智慧监管:两项标准均适配现场快速监测,契合生态环境部门“移动执法、实时溯源”的需求,将带动便携式监测设备、移动监测车及智慧监管平台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市场增长 [8] - 技术升级推动转型:两项标准将推动“十五五”期间固定源监测技术升级,推动监测从实验室离线向现场便携、从人工操作向智能直读转型,为超低排放、碳减排和大气污染溯源提供技术支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