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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科技(9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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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科技(920124)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5-12-29 19:01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 募集资金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3718.3329万股,每股发行价8.66元,募集资金总额322007629.14元,净额284425173.62元[3] - 《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拟投金额为28600.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442.52万元[5] 项目投资 - 安徽中特高端精密配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总投资30046.01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24573.72万元[6] - 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8050.85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3868.80万元[6] 资金置换 -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959.48万元,拟置换9959.48万元[5] - 公司发行费用合计3758.25万元,已用自筹资金预付848.46万元,拟置换848.46万元[9] 会议审议 - 2025年12月24 - 25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议案[11]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13]
南特科技(920124)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12-29 19:01
证券代码:920124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8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公 司注册资本由 111,549,986.00 元变更为 148,733,315.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11,549,986 股变更为 148,733,315 股。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珠海市南特金 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修改完 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 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南特科技(920124)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12-29 19:00
会议信息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1] - 现场会议2026年1月13日15:00 - 16:00,网络投票1月12日15:00 - 13日15:00[6] 议案情况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10]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9日,证券代码920124,简称南特科技[8] - 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4:00 - 15:00,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4] 其他 - 会议联系人是康天伦,联系方式0756 - 7720828,与会股东费用自理[15]
南特科技(920124)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9 19:00
证券代码:920124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7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邮件、即时通讯 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恒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王为光、梁枫、魏燕、郑文军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
南特科技(920124)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6 19: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于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恒主持[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68,486,874股,占比46.0468%[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3,300股,占比0.0022%[3]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出席会议[3] 议案表决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68,483,574股,占比99.9952%;反对股数3,300股,占比0.0048%;弃权股数0股[5] - 《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68,483,574股,占比99.9952%;反对股数3,300股,占比0.0048%;弃权股数0股[7] 见证情况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见证,认为股东会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9]
南特科技(920124)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6 19:03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会 议,并于 2025年12月 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下称"《股东会通知 公告》")。《股东会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审议的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 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为 此,本所律师查阅了有关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资料,并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于 2025年 12月 25 日召开的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 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议 ...
机构席位买入667.63万 北交所上市公司南特科技登龙虎榜
搜狐财经· 2025-12-17 17:41
南特科技龙虎榜交易概况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7日登上北交所龙虎榜,披露原因为当日换手率达到29.06% [1] - 当日成交数量为2223.76万股,成交金额为4.58亿元 [1] - 交易方式为连续竞价 [1] 买卖席位及金额详情 - 买入金额第一的席位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泊头裕华中路营业部,买入865.52万元 [1] - 卖出金额第一的席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卖出1262.88万元 [1] - 龙虎榜数据显示,买入前五席位合计买入金额约为3497.76万元,卖出前五席位合计卖出金额约为3981.50万元 [2] - 机构专用席位出现在买入方,买入金额为667.63万元,同时卖出454.29万元 [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路营业部同时出现在买卖双方,买入683.11万元,卖出681.27万元 [2]
南特科技(920124)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5 18:48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12月4日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董事会秘书[8] - 证券部负责舆情监测、采集及媒体信息管理[6] 信息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11]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4] 违规处理 - 违反保密义务人员将被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17][18]
南特科技(92012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5 18:48
子公司定义 - 持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50%以上股权/股份的为子公司[5] - 虽持股不超50%,但能决定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为子公司[5] - 虽持股不超50%,但在股东会有50%以上表决权,能实际控制的为子公司[5] 人员管理 - 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等候选人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7] 报告制度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编制季度或月度报告汇报[14] 担保规定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5]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方向须服从公司战略[18] - 对外投资接受公司指导监督,达标准需事前履行审议程序[25]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21] - 子公司提供信息须及时等,书面加盖公章[22] - 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汇报,不得自行披露重大信息[22]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履行审批披露义务[22]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4]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并配合[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除非特别说明[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7]
南特科技(92012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5 18:48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2] 报告义务人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在列[6] 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有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标准[9][10] - 关联交易事项有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标准[12]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13] - 重大变更事项含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14] - 其他重大事项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预告修正等[16] - 重大风险事项有停产、重大债务违约等[17]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应报告,也可直报董事长[19] - 报送重大事件相关材料含发生原因、交易标的情况等[20] - 重大事件需及时报告,超期未完成需每月报进展[21]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分析判断是否披露,经董事长同意后组织披露[21]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有权询问调查,相关人员应及时回复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2] - 公司各部门对外提供报表信息时间不得早于公告,报送时要提示保密[23] - 公司宣传部门采用涉及重大信息的稿件需审核及批准[24]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控制知情者范围[24] 责任人与追责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24] - 因瞒报等导致信息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 时间定义与生效 - “及时”“第一时间”报告指事项发生日当日报告,最晚不晚于次一自然日中午12:00[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