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CO HOLDINGS(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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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CO HOLDINGS(00328) - (1)建议股本重组;(2)建议按於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
2025-09-01 22:40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 閣下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 專 業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專 業 顧 問。 閣 下 如 已 售 出 或 轉 讓 名 下 所 有Alco Holdings Limited之 股 份,應 立 即 將 本 通 函 連 同 隨 附 之 代 表 委 任 表 格 交 予 買 主 或 承 讓 人 或 經 手 買 賣 或 轉 讓 之 銀 行、持 牌 證 券 交 易 商 或 其 他 代 理 商,以 便 轉 交 買 主 或 承 讓 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通 函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本 通 函 僅 供 參 考,並 不 構 成 對 股 東 或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收 購、購 買 或 認 購 本 公 司 證 券 的 邀 請 或 要 約。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網址︰ http://www. ...
ALCO HOLDINGS(00328) -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5-08-29 18:39
决议通过情况 - 多项普通决议案赞成票18,336,970(100%),反对票0(0%)获通过[3][4] 股份相关 - 2025年8月2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4,556,865股[5] - 授予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份等相关授权[4] 其他 -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股东周年大会点票监票人[5] -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有多位不同类型董事[5]
ALCO HOLDINGS(00328) - 有关(1)建议股本重组;及(2)建议按於记录日期营业时...
2025-08-25 20:10
供股安排 - 按每持有1股经调整股份获发4股供股股份基准非包销供股[2] - 供股记录日期为10月10日[5] - 接纳供股股份并缴付股款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下午4时[6] - 公布供股结果(含配售事项结果及净收益)时间为11月21日[6] 时间节点 - 通函预计2025年8月25日或之前寄发股东[3] - 寄发通函等预计9月1日或之前[4] - 递交股份过户文件最后时间为9月16日下午4时30分[4] - 股东特别大会预计9月23日上午11时举行[4] - 股本重组生效及经调整股份开始买卖时间为9月29日上午9时[4] - 按2000股经调整股份每手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首日为10月15日[5] 公司人员 - 执行董事为廖莉萍女士、何泽宇先生及郑育兴先生[7] - 非执行董事为田轶先生、边文斌先生及许辽先生[7]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朱凯勤先生、林至颖先生、邓社坚先生及邓超文先生[7]
ALCO HOLDINGS附属拟200万元收购深圳爱高创科控股11%股权
智通财经· 2025-08-22 22:11
收购交易核心信息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爱高立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收购深圳爱高创科控股有限公司11%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合资公司财务业绩将纳入集团财务报表综合入帐 [1] - 合资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企业数位产品租赁服务及电子商务与媒体开发辅助SaaS支援服务 [1] 业务协同与发展战略 - 通过合资公司进入高增长数位服务市场 分散运营风险 与集团主营业务形成强大协同效应 [2] - 合资公司双轨发展战略将形成"硬体+软体"生态系统 实现业务多元化 [2] - 依托合资公司与内地电子行业企业开展合作 发展租赁及电商业务 拓展技术研发能力 [2] 行业背景与市场定位 - 消费电子行业竞争加剧 现有代工/贴牌生产业务面临激烈竞争 利润率趋薄 [2] - 内地共用经济/电商/租赁/回收业务已进入发展成熟期 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 - 数位产品租赁服务面向初创公司及项目制企业 提供比直接收购更低成本的笔记型电脑和数位硬体解决方案 [1]
ALCO HOLDINGS(00328.HK)拟200万元收购深圳爱高创科控股11%股权
格隆汇· 2025-08-22 22:09
交易概述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爱高立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收购中城幸福(贵阳)产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深圳爱高创科控股有限公司11%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附属公司 [2] - 截至公告日卖方原持有合资公司55%股权 [1] 合资公司业务 - 主要业务包括为企业客户提供数位产品租赁服务以及电子商务和媒体开发辅助SaaS支援服务 [1] - 数位产品租赁服务面向初创公司和项目型公司提供笔记本电脑及数位产品硬体租赁服务 [1] - 租赁期限从几个月到数年不等 [1] - 服务模式包含硬件租赁与配套SaaS支援的组合方案 [1] 战略动机 - 通过合资公司进入高增长数位服务市场实现业务多元化 [2] - 分散消费电子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运营风险 [2] - 借助合资公司行业资源和技术能力发展租赁电商业务拓展技术研发能力 [2] - 与传统代工贴牌业务形成硬件加软件的生态系统协同效应 [2] 行业背景 - 消费电子行业面临激烈竞争导致利润率趋薄 [2] - 内地共享经济电商租赁回收业务已进入发展成熟期 [2] - 国家政策支持为数码产品领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
ALCO HOLDINGS(00328)附属拟200万元收购深圳爱高创科控股11%股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2 22:05
股权收购交易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爱高立科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200万元收购深圳爱高创科控股有限公司11%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成为单一最大股东 合资公司财务业绩将纳入集团财务报表综合入帐 [1] - 卖方目前持有合资公司55%股权 交易后公司实现对合资公司的控股 [1] 合资公司业务模式 - 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数位产品租赁服务及电子商务和媒体开发辅助SaaS支援服务 [1] - 数位产品租赁服务面向初创公司或基于项目的公司 以低于直接收购价格提供笔记型电脑和数位产品硬体 [1] - 租赁期限从几个月到数年不等 根据客户需求灵活安排 [1] 战略发展动机 - 消费电子行业竞争加剧 合资项目有助于公司进入高增长数位服务市场并分散运营风险 [2] - 依托合资公司与内地电子行业企业开展合作 发展租赁电商等业务并拓展技术研发能力 [2] - 通过双轨发展战略形成"硬体+软体"生态系统 实现业务多元化 [2] 行业背景与协同效应 - 内地共用经济电商租赁回收业务已进入发展成熟期 现行国家政策提供有利发展环境 [2] - 现有代工贴牌业务面临激烈竞争导致利润率趋薄 需寻求更广泛数码产品领域发展 [2] - 合资公司行业资源技术能力及政策优势将为集团带来长远战略协同效益和增长机会 [2]
ALCO HOLDINGS(00328) - 须予披露的交易收购合资公司的11%股权
2025-08-22 21:5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8月22日,公司拟200万元收购合资公司11%股权[3][4][5] -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合资公司51%股权成最大股东[6] 业绩总结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合资公司净资产约1590万元,净亏损5万元[12] 其他 - 收购交易构成须披露交易,买方需完成多项要求[3][8][13] - 公司从事笔记本业务,卖方从事科技服务,合资公司提供租赁及SaaS服务[10][11][12]
ALCO HOLDINGS股东将股票由宏智证券转入盈立证券 转仓市值332.66万港元
智通财经· 2025-08-20 08:29
公司股权变动 - 股东于8月19日将股票由宏智证券转入盈立证券 转仓市值为332.66万港元 占总数比例为6.24% [1] 董事会成员变更 - 郑育兴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 生效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 [1] - 许辽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生效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 [1] 财务业绩表现 - 持续经营业务营业额为9931.3万港元 同比减少33.09% [1]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6427万港元 同比由盈转亏 [1] - 每股亏损0.63港元 [1]
ALCO HOLDINGS(00328)股东将股票由宏智证券转入盈立证券 转仓市值332.66万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0 08:23
公司股权变动 - 股东于8月19日将股票由宏智证券转入盈立证券 转仓市值为332.66万港元 占股比例6.24% [1] 管理层变动 - 郑育兴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 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1] - 许辽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1] 财务表现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营业额为9931.3万港元 同比下降33.09% [1]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6427万港元 同比由盈转亏 [1] - 每股亏损0.63港元 [1]
ALCO HOLDINGS(00328) - 澄清公告
2025-08-18 18:37
董事信息 - 边先生年度董事袍金为180,000港元[3] - 执行董事为廖莉萍女士、何泽宇先生及郑育兴先生[5] - 非执行董事为田轶先生、边文斌先生及许辽先生[5]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朱凯勤先生、林至颖先生、邓社坚先生及邓超文先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