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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丰(集团)(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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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丰(集团)(00387) - 截至二零二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4-02 16:37
股份情况 - 截至2026年3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份数目为10亿股,面值0.1港元,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亿港元[1] - 截至2026年3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为2.30076062亿股,库存股份数目为0,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0076062亿股[2] 持股门槛 - 公司适用的公众持股量初始指定门槛为上市股份所属类别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25%[3]
力丰(集团)(00387) -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2026-03-31 22:46
股息信息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宣派末期普通股息,每股0.03 HKD[1] - 股东批准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1] - 除净日为2026年6月17日[1] - 递交股份过户文件最后时限为2026年6月18日16:30[1]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3日[1] - 记录日期为2026年6月23日[1] - 股息派发日为2026年7月8日[1] 公司人员 - 执行董事为李修良先生、陈正煊先生及潘耀明先生[3]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ZAVATTI Salvatore先生、黄达昌先生及葛友勤先生[3] - 非执行董事为谢瑞贤女士[3] 其他 - 股份过户登记处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在香港夏愨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1]
力丰(集团)(00387) - 2025 - 年度业绩
2026-03-31 22:41
财务表现:收入与收益 - 收益为5.52889亿港元,较去年5.60626亿港元下降1.4%[3] - 公司2025年总收益为5.5289亿港元,较2024年的5.6063亿港元下降1.4%[21][22] - 公司收入从2024年的40.097亿港元下降至2025年的31.693亿港元,降幅为21.0%[30] 财务表现:利润与盈利能力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609.7万港元,较去年2090.9万港元下降23.0%[11] - 2025年净利润为1609.6万港元,较2024年的2090.7万港元下降23.0%[21][22]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从2024年的2090.9万港元下降至2025年的1609.7万港元,降幅为23.0%[38] - 纯利率约为4.2%,低于去年的5.4%[56] - 股本回报比率约为3.7%,低于去年的4.5%[57] 财务表现:毛利率 - 毛利为1.4109亿港元,毛利率为25.5%,较去年24.7%提升0.8个百分点[3] - 毛利率约为25.5%,较去年的24.7%有所提升[56] 财务表现:每股盈利与股息 - 每股基本盈利为7.00港仙,较去年9.09港仙下降23.0%[11] - 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3.0港仙,全年股息合共每股16港仙(与去年相同)[13] - 每股基本盈利从2024年的9.09港仙下降至2025年的7.00港仙[38] - 公司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0港仙,与2024年相同[35] - 公司已派付及建议派付的股息总额为3681.2万港元,与2024年相同[36] 财务表现: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 其他收入及收益总额为98.7万港元,较去年1866.9万港元大幅下降94.7%[5] - 来自Prima Industrie S.p.A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录得亏损300万港元,而去年为收益2140万港元[5] - 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为1251.3万港元,较去年520.3万港元增长140.5%[12] -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录得净亏损313.6万港元(2024年:净亏损734.7万港元)[31][39]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录得净亏损205.9万港元(2024年:净收益2153.9万港元)[31] - 公司分占联营公司除税后亏损为660.5万港元(2024年:亏损957.3万港元)[40] 成本与费用 - 销售及分销开支为1621.2万港元,较去年1914.3万港元下降15.3%[6] - 融资支出净额为354.4万港元,较去年825.4万港元下降57.1%[7] 业务线表现:收益构成 - 销售货品收益为4.6582亿港元,同比增长0.2%[24] - 佣金收入为8022.2万港元,同比下降10.6%[24] 地区市场表现 - 中国内地市场收益为5.2593亿港元,占总收益95.1%,同比增长0.6%[21] - 香港市场收益为520.2万港元,同比大幅下降66.0%[21][22] 客户与订单 - 一名主要客户贡献收益1.1340亿港元,占总收益20.5%[26] - 2025年订单总额达15.3141亿港元,较2024年的12.61718亿港元增长21.4%[51] 资产与负债状况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至5190.6万港元,较上年增长99.4%[16] - 2025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190.6万港元,较2024年末的2604.8万港元大幅增加[53] - 流动负债总额为2.2928亿港元,较上年下降13.0%[17] - 存货为5881.2万港元,较上年下降16.0%[16] - 2025年末存货余额为5881.2万港元,较2024年末的6999.3万港元下降,存货周转天数由61天缩短至52天[53] - 公司总资产从2024年的7.373亿港元下降至2025年的6.787亿港元,降幅为7.9%[27] - 公司总负债从2024年的2.923亿港元下降至2025年的2.579亿港元,降幅为11.8%[28] 营运资金与应收账款 - 2025年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为2.13178亿港元,较2024年末的2.06372亿港元略有增加,周转天数由136天延长至142天[53] - 2025年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为8243.8万港元,较2024年末的7667.8万港元增加,周转天数由66天延长至73天[53] - 应收账款账龄恶化:7至12个月账龄金额由179.5万港元激增至2980.7万港元,12个月以上账龄金额由2963.8万港元增至4515.5万港元[43] 借款与融资 - 2025年末借贷总额为6834.6万港元,较2024年末的1.28071亿港元显著减少,其中信托收据贷款降至3460.9万港元[45] - 短期借贷结余为68,346,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的128,071,000港元大幅下降[54] - 银行融资总额约为216,892,000港元,其中已动用约117,922,000港元[55] - 净资产负债比率约为3.9%,较去年同期的21.7%显著改善[54][58] 抵押与担保 - 用于抵押的土地及楼宇和金融资产账面总值为71,597,000港元,低于去年同期的97,273,000港元[55][65] - 给予客户的担保书或然负债合共1,523,000港元,低于去年同期的3,811,000港元[66] 资本开支与雇员 - 资本开支合共433,000港元,低于去年同期的759,000港元[66] - 雇员总数为229名,略低于去年同期的233名[62] 管理层讨论与市场环境 - 2025年中国GDP增长5%,出口总值增长6.1%,工业增加值增长5.8%,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600万辆增长9.8%[48][50] - 公司业务受汽车制造(尤其是新能源车)、智能手机、AI眼镜及模具制造产业支撑,但切削刀具及测量仪器分部销售下滑[50] - 德国联营公司OPS Ingersoll持续亏损,普玛宝钣金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业务受中国本土机器竞争挑战[52] 企业管治与董事会 - 公司已采纳并确认所有董事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全面遵守《标准守则》[72] - 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共七人组成[76] - 公司除守则条文C.2.1外,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条文[70] - 董事会认为当前由同一人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的架构足以确保权责平衡,并将定期检讨此安排[71] 审核委员会与审计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达昌、ZAVATTI Salvatore、葛友勤)组成[73] -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核对初步业绩与年度综合财务报表草案数据一致[74] -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会计原则、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7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计划于2026年6月15日举行2026年股东周年大会[75]
力丰(集团)(00387) - 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
2026-03-19 17:02
董事会会议安排 - 公司2026年3月31日在香港新界葵涌举行董事会会议[3] - 会议将批准2025年度业绩及公布[3] - 会议将考虑派付末期股息(如有)[3] 公司人员情况 - 截至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李修良、陈正煊、潘耀明[3] - 非执行董事为谢瑞贤[3]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ZAVATTI Salvatore、黄达昌、葛友勤[3]
力丰(集团)(00387) - 截至二零二六年 二月二十八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3-02 16:29
股本与股份 - 截至2026年2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亿港元,股份10亿股,每股面值0.1港元[1] - 截至2026年2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2.30076062亿股,库存股为0,总数2.30076062亿股[2] 公众持股量 - 截至月底,公司符合适用的公众持股量要求[3]
力丰(集团)(00387) - 截至二零二六年 一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2-11 09:44
股份情况 - 截至2026年1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份数目为10亿股,面值0.1港元,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亿港元[1] - 截至2026年1月底,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为2.30076062亿股,库存股份数目为0,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0076062亿股[2] 公众持股量 - 公司适用的公众持股量门槛为上市股份所属类别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25%[3] - 截至2026年1月底,公司已符合适用的公众持股量要求[3]
退市不影响获赔!海越能源(600387)投资者索赔再收到赔偿款
新浪财经· 2026-02-10 11:46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2025年4月16日,海越能源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4] - 公司存在两项主要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3][4][6]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详情 - 案涉期间,高鑫金控通过持股平台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实际管控海越能源,是公司控股股东[1][4]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组织指使下,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形式转出资金供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公司使用[2][5] - 2021年1-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17,737.5万元,余额17,737.5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5.37%和5.37%[2][5] - 2021年全年资金占用发生额37,717.99万元,余额7,451.52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1.08%和2.19%[2][5] - 2022年1-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41,319万元,余额31,292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2.5%和9.47%[2][5] - 2022年全年资金占用发生额68,800万元,余额35,543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20.67%和10.68%[2][5] -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2][5]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情况,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仅部分披露且不完整[2][5]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详情 - 公司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6] -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081.64万元[3][6] - 该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081.6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金额的49.33%和50.51%[3][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赔偿款,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1][4] - 律师团队仍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4] - 许峰律师提示,海越能源退市不影响投资者起诉,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案件收到民事调解书并获赔[1][4] - 律师认为,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3][6]
海越能源(600387)投资者索赔再收到赔偿款,前期已有投资者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2-02 14:44
公司违规事实与行政处罚 - 2025年4月16日,海越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4] - 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两项主要违法事实[1][4]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详情 - 案涉期间,高鑫金控通过其全资持股平台汇能鑫(持有海越能源19.21%股份)实际管控海越能源,是公司控股股东[1][4]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组织指使下,海越能源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形式转出资金,供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公司使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5] - 2021年1-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17,737.5万元,余额17,737.5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均为5.37%[2][5] - 2021年全年资金占用发生额37,717.99万元,余额7,451.52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1.08%和2.19%[2][5] - 2022年1-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41,319万元,余额31,292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2.5%和9.47%[2][5] - 2022年全年资金占用发生额68,800万元,余额35,543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20.67%和10.68%[2][5] -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2][5]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亦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仅部分披露且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2][5] 会计差错与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 公司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6] -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各302,081.64万元[3][6] - 此次更正虚增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占更正前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应项目的49.33%和50.51%[3][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3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赔偿款,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1][4]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4] - 此前已有部分案件收到民事调解书,部分投资者已调解获赔[1][4] - 律师认为,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3][6]
力丰(集团)(00387)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1-05 16:34
股本信息 - 公司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亿港元[1] - 上月底和本月底法定/注册股份数目均为10亿股[1] - 股份面值为0.1港元[1] 股份数目 - 上月底和本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均为2.30076062亿股[2] - 上月底和本月底库存股份数目均为0股[2] - 上月底和本月底已发行股份总数均为2.30076062亿股[2]
海越能源(600387)索赔案再调解获赔,提示两种条件投资者注意
新浪财经· 2025-12-17 17:21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海越能源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5年4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组织指使下,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形式转出资金供控股股东使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6] - 资金占用具体金额为:2021年1-6月发生额17,737.5万元,余额17,737.5万元,占当期净资产5.37%;2021年全年发生额37,717.99万元,余额7,451.52万元,占净资产11.08%和2.19%;2022年1-6月发生额41,319万元,余额31,292万元,占净资产12.5%和9.47%;2022年全年发生额68,800万元,余额35,543万元,占净资产20.67%和10.68% [2][6] -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2][6]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仅部分披露且不完整 [3][7] - 公司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各302,081.6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项目的49.33%和50.51% [4][8]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5年12月1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绍兴中院调解书,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 [1][5] - 此前已有部分案件收到民事调解书,部分投资者已获赔,部分案件赔偿款项已收到 [1][5]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5] 潜在索赔投资者范围 - 律师指出,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4][8] - 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也可发起索赔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