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09989)
搜索文档
海普瑞:关于依诺肝素钠制剂获得新西兰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

2024-03-28 23:44
新产品获批 - 公司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获新西兰依诺肝素钠注射液批准通知[1] - 药品品牌为Exarane,用于治疗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等[1] - 剂型为注射液,有20mg/0.2mL等7种规格[2] 市场情况 - 获批使公司依诺肝素钠制剂可在新西兰销售,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3] - 截至公告日,公司依诺肝素钠制剂在全球超40个国家及地区获批上市[5] - 重要获批市场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5] 未来展望 - 公司将加快拓展全球市场进程及销售渠道建设[3]
海普瑞: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8 23:4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3] - 2023年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 2023年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意见发表情况 - 2023年3月29日就关联交易和担保发表独立意见[14][15] - 2023年3月29日审阅内控报告认为体系完善[16] - 2023年3月29日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意见[17] - 2023年3月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18] - 2023年3月29日对董事、监事提名发表意见[20] - 2023年3月29日对高管薪酬和独董津贴发表意见[21] 其他事项 - 2023年进行董监高换届选举[20] - 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5月22日[2] - 2023年独立董事按要求履职[22]
海普瑞: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3-28 23:44
审计相关 - 安永华明对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 专项说明 - 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1] 监督整改 - 监事会同意专项说明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1]
海普瑞: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3-28 23:44
业绩损失 - 2023年全资子公司天道意大利遇诈骗,公司损失约1170万欧元[1] - 2024年3月14日,公司收到实控人垫付损失等值人民币8980.96万元[1] 整改措施 - 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控矩阵[4] - 聘请专家培训,启动第三方调查,加强审计和飞行检查[4][5] - 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定期监督检查[5] 审计相关 - 安永华明对公司2023年度内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 董事会理解认可意见,制定措施消除影响[2] 投资者提醒 - 董事会提醒投资者理性评估影响,谨慎投资[6]
海普瑞: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8 23:44
授信与担保 -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银行及金融机构授信折合约127.72亿元,实际使用约50.43亿元[4] - 2024年拟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预计为183.62亿元[5] - 2024年为全资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预计为77亿元[7] - 香港海普瑞2024年拟获授信5亿元,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5][6] - 天道香港2024年拟获授信14亿元,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4亿元[5][6] - 天道医药2024年拟获授信56亿元,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6亿元[5][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为15.87亿元,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32%[20] - 未来十二个月预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77亿元,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4.63%[1][20] 子公司业绩 - 天道医药2023年末资产总额54.66亿元,负债总额26.44亿元,资产负债率48.38%[9] - 天道医药2023年营业收入32.45亿元,净利润3.44亿元[9] - 美国海普瑞2023年末资产总额62.89亿元,负债总额34.61亿元,资产负债率55%[11] - 美国海普瑞2023年营业收入18.53亿元,净利润 - 0.86亿元[11] - 天道医药(香港)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31.41亿元,负债总额21.95亿元,资产负债率69.88%[13] - 天道医药(香港)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5421.55万元,净利润597.93万元[13] - 另一子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28.85亿元,负债总额24.90亿元,资产负债率86.29%[15] - 另一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9.83亿元,净利润2164.71万元[15] 决策意见 -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17] -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可满足业务经营需求,决策程序合规[19]
海普瑞(09989) - 2023 - 年度业绩

2024-03-28 22:21
财务表现 - 本年度收入为人民币5,431.0百万元,较上年减少[1] - 本年度毛利为人民币940.9百万元,毛利率为17.3%,较上年下降[2] - 海普瑞二零二三年收入为人民币5,431.0百万元,同比下降24.1%[11] - 海普瑞二零二三年销售额为54.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1%[36] - 海普瑞二零二三年毛利为9.41亿元人民币,毛利率为17.3%[38] - 海普瑞二零二三年融资成本为2.28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减少7.1%[41] - 母公司擁有人应佔虧損为人民幣783.3百萬元,较上年减少[2] - 稅前(虧損)为人民幣928,334千元,较上年下降[3] - 年内(虧損)为人民幣802,159千元,较上年减少[3] - 母公司擁有人应佔其他全面虧損为人民幣750,324千元,较上年减少[4] 业务表现 - 本集团肝素产业链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4,286.3百万元,较上年下降27.3%[14] - 本集团制剂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979.0百万元,占总收入的54.9%,毛利率为43.1%[15] - 本集团在欧洲市场继续加强市场推广力度,提高市场份额,毛利率较去年上升逾7.8个百分点[16] - 本集团在中国市场持续发力,销售表现理想,同比销量增加逾30%,依諾肝素鈉製劑在第八批国家集采中成功中标[17] - 本集团在美国市场继续与合作伙伴合作,成功建立夥伴关系,推进业务未来增长[18] - 非欧美海外市场需求疲软,销售下滑,本集团在开拓新市场、加强销售渠道方面持续努力[19] - 本集团肝素原料药业务受到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下降至人民币1,307.3百万元,占总收入24.1%[20] - CDMO业务销售额约为人民币967.0百万元,毛利率下跌至22.0%,公司积极拓展业务以填补空白[21] 新产品开发 - 公司与正大天晴签订分销协议,授予福沙匹坦二葡甲胺在美国商业化的许可[23] - 公司拥有Oregovomab在大中华区的独家开发及商业化权利,III期临床试验中期分析未达预期目标[25] - 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与生物科技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继续推进Oregovomab的新药开发工作[26] - AR-301已获得FDA授予的快速审查通道资格及EMA授予的孤儿药资格,全球III期研究未达主要研究终点[27] - RVX-208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FDA批准关键性III期临床方案,公司拥有大中华区的独家开发及商业化权利[28] - 公司自主研发的H1710处于临床前阶段,非临床的药效学研究显示具有显著的抑瘤作用[29] 公司治理 - 公司成立于1998年,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H股于2020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由李鋰先生和李坦女士控制[56] - 董事会目前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超过三分之一[113] - 公司将暂停H股股东登记,以确保股东有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116] - 公司已采用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确认遵守相关准则[117]
海普瑞: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海普瑞”公司债券付息、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

2024-03-28 19:52
债券赎回信息 - 赎回登记日为2024年3月29日,摘牌日为4月1日[4][5] - 赎回价格103.90元/张,数量500万张,金额5亿元[5] - 兑付本息金额5.195亿元[22] 债券基本情况 - 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3年,前2年利率3.90%[7][10]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债券信用等级AAA[12] 利息相关 - 每10张债券派息39元(含税),个人扣税后31.2元[20] - 个人利息所得税税率20%,境外机构暂免税[23][25]
海普瑞: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4-01-30 20:21
业绩总结 - 2023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22.72亿元,境外款项4.78亿元[5] - 2023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78.05亿元,较年初增长14.05%,占总资产比例为38.79%[9] - 2021 - 2023年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47.87亿元、69.39亿元、75.17亿元[13] - 2023年度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 - 9.5亿元,预计导致净利润减少6.375 - 8.075亿元[15] 用户数据 - 海外第三方收入占公司收入比超60%[8] 未来展望 - 成立独立第三方调查小组全面调查[17] -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修订制度流程,健全内控体系[18] - 聘请风控专家,加强内控培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18] - 持续提升网络与通讯基础架构安全管控[18] - 加强子公司向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及风险事项管控要求[18] - 1月17日向辖区派出所正式申请报案[19] 其他数据 - 境外款项中美国2.24亿元、欧洲1.69亿元、香港0.85亿元,占当期公司资金总余额的21%[8] - 2023年末存货中原材料占比42.7%、在产品占比8.5%、库存商品占比48.3%[14] - 2023年粗品采购价格下半年环比上半年降幅跌破50%,四季度肝素出口平均价格环比三季度降幅高达41%[15] - 2023年年中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率1.1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为0.79%[16] - 预计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率为11% - 14%,与健友股份接近[16] 其他事件 - 意大利子公司总经理遭诈骗,累计打款1170余万欧元[1]
海普瑞: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12-15 20:5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3日[5]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 投票相关 - 投票代码为"362399",投票简称为"海普投票"[19] 提案规定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7]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30 - 17:00[10] - 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11]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为0755 - 26980311,传真为0755 - 86142889[13] - 联系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邮政编码为518057[13] 会议安排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14]
海普瑞:《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15 20: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2月由深圳市海普瑞药业有限公司变更设立,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 - 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邮编518057,电话+86755 2698 0200,传真+86755 2698 0183[1] 股份相关 - 发行H股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24720.1704万股,2020年4月1日发行22009.45万股H股,发行后总数为146729.6204万股[3] - 境内上市内资股124720.1704万股,占比约85%;H股22009.45万股,占比约15%[3] 人员股份限制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股份收购注销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第(一)项情形应10日内注销,第(二)、(四)项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4]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提案[6]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6] 股东大会通知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 董事会职权 - 职权增加决定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决定聘任或解聘人员增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2] 董事会决议 - 部分事项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即可[13][14] 固定资产处置 - 拟处置固定资产预期价值与前4个月已处置固定资产价值总和超股东大会最近审议资产负债表显示固定资产价值33%,未经批准不得处置[15] 投资审批 - 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值30%以下、10%以上的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个连续年度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1][23] 利润分配条件 - 现金分配条件为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事项[21][23] 利润分配预案通过比例 - 现金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1/2以上表决权通过,股票股利及现金与股票结合分配预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5][26] 审计机构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可续聘[31]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动失效[2][37] - 原章程规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得超过50%等部分规定被修改或删除[5][34] - 控股股东定义变更为持有普通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