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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城(6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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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商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四)
2024-03-20 18:25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4-03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告显示扣除后收入 1.39 亿元,其中有待核实收入至少 0.46 亿元,主要涉及自营黄金、家电业务,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扣除相关待核实收入或相关待核实收入不予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将不足 1 亿元。"如果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计程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 将执行更严格的审计程序。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能否获取客户的联系 信息,并进行相应的访谈,及核查相应的资金流水,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在实 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的 ...
*ST商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问询函相关事项部分回复的公告
2024-03-18 17:58
部分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4-038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问询函相关事项 同时,基于前述同企业方、监管机构的沟通,本所将在严格执行审计程序 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不存在提前确定或预定审计意见类型的情形。"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告显示扣除后收入 1.39 亿元,其中有待核实收入至少 0.46 亿元,主要涉及自营黄金、家电业务,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扣除相关待核实收入或相关待核实收入不予确认,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将不足 1 亿元。"如果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 ...
*ST商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商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相关事项问询函部分回复
2024-03-18 17:56
业绩总结 - 公司业绩预告扣除后收入1.39亿元[1] - 公司有待核实收入至少0.46亿元[1] - 如扣除或不确认待核实收入,2023年度营收将不足1亿元[1] 其他 - 2024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1] - 审计程序与大华所无实质性差异,将执行更严格程序[2] - 获取客户信息等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能获取充分证据将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ST商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4-03-18 12:0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预计净利润 -28011万元左右[8] - 2023年度预计扣非净利润 -3387万元左右[9] - 2023年末预计净资产12985万元左右[9] - 2023年度预计营收15488万元左右[9] - 2023年度扣除特定收入后营收13892万元左右[9] 待核实业务 - 2023年度自营黄金业务待核实收入约2522万元[3][9] - 2023年度自营家电业务待核实收入约2065万元[4][9] - 2023年待核实业务合计涉及金额约4587万元[9] 公司变动 - 2024年3月13日部分股东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7] -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警示情形消除存不确定性[12] - 公司最近六年四次重大资产重组均未成功[4][12] - 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股权[12]
关于*ST商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2024-03-14 23:10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4】0197 号 关于*ST 商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ST 商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4 日,你公司发布公告,拟将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变更为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所)。 鉴于公司在 2023 年年报披露临近前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规定,请你公 司及相关方进一步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露年报,并保证年报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结合大华所项 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审计团队等人员的 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公司审计要求、与以前年度工作安排对比情况 等,说明大华所无法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要求的具体情况,本次 公告披露的相关辞任理由是否真实合理;(3)就其他业务收入扣除 与大华所存在分歧事项,详细说明包括 2023 年度在内的近三年来其 他业务收入及扣除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业务展业情况、 扣除项目、扣除原因及依据 ...
*ST商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商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2024-03-14 23:08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所变更为尤尼泰所[3] - 变更理由包括与大华所在业务收入扣除等方面有分歧[3] - 控股股东等12名股东提议变更会计师[4] 上交所问询 - 要求公司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问询并披露[8] - 要求各方说明变更理由、合规性及对年报披露影响[4][6] - 要求尤尼泰所说明审计计划及能否按期完成[7]
*ST商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4 22:56
会议情况 - 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紧急召开会议,8名董事全部出席[2] 股东提议 - 12名合计持股约47.21%的股东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3] 审计机构变更 - 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大华变更为尤尼泰振青[3]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通过[3][4]
*ST商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3-14 22:56
●公司2023年度自营家电业务中,存在公司根据采购合同接受部分供应商免 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在公司实现销售后,部分商品直接从供应商仓库委托代 管仓发送给客户情形,公司将配合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相关收入进一步核实,相关 情况涉及金额约为2,065万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4-035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自营黄金业务中, 存在部分客户购买投资黄金全年消费金额较大、笔数较多或银行卡开户行属异地 等情况,公司将配合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相关收入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涉及金额 约为2,522万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果 ...
*ST商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14 22:56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4-034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2 号福融天地广场 6 栋 19 层 1-2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ST商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3-14 22:5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立峰、汪艳娟、刘洪涛 2024 年 3 月 13 日 (此页无正文,仅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 求。公司本次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