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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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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20:2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 夫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 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 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 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尤夫股份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 ...
尤夫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
2024-04-26 20:2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1]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刘超应参加董事会11次,实际参加11次[1] - 独立董事发表多项独立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等多方面[3][4][5] - 独立董事监督公司信息披露[7] -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8]
尤夫股份: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21
为强化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尤夫股份: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20:21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6亿元新增担保额度[2] - 尤夫科技获3亿新增担保,资产负债率85.46%[4] - 尤夫工业获3亿新增担保,资产负债率96.91%[4] - 担保方式含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等[7] - 担保类型为日常经营信贷业务担保[7] 财务数据 - 2024年3月31日尤夫科技营收1.19亿元,净利润0.68万元[5] - 2024年3月31日尤夫工业营收0.61亿元,净利润 - 441.60万元[6] 其他 -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逾期、涉诉担保[10]
尤夫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占武
2024-04-26 20:2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1] 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 独立董事杨占武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11次,实际参加11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1] 董事会会议意见发表情况 - 2023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煤炭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3] - 2023年2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多项独立意见[4] - 2023年3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聚氯乙烯树脂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4] - 2023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多项独立意见[4] - 2023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等独立意见[4] - 2023年6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发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独立意见[4] - 2023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独立意见[5] - 2023年1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独立意见[5]
尤夫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20: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额4315.31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66.80%[5] - 2023年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额53.25万元[5] - 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6] 未来展望 -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200万元,其中采购900万,销售2300万元[2]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向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煤炭预计金额400万元,2023年为2414.63万元[3] - 2024年向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聚氯乙烯树脂预计金额500万元,2023年为1900.08万元[3] - 2024年向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涤纶工业丝预计金额2000万元,2023年为0[4] - 2024年向陕煤集团所属西安分公司等其他企业销售其他产品预计金额300万元,2023年为53.25万元[4] - 2023年向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煤炭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44.12%,与预计差异62.85%[5] - 2023年向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聚氯乙烯树脂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74.17%,与预计差异70.77%[5] 关联方财务数据 - 胜帮能源供应链2023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4267737.89万元,净资产为4183.05万元,净利润为 - 4228.33万元[9]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1096653.71万元,净资产为1180233.48万元,净利润为37256.99万元[9][10] - 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2023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159988.58万元,净资产为 - 723.87万元,净利润为1434.77万元[11][12] 交易原则与决策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按国家定价或市场公允价格执行[14] - 关联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原则,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15]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6]
尤夫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20:21
二、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
尤夫股份: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年4月修订)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第 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布的《关于设 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 ...
尤夫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6 20: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汇率中性、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 额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重组完成,公司业务及账户恢复正常,外贸市场稳定发展,公司外 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 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 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的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为美元等); 2、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9000 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不涉及募集或银行信贷资金; 4、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系利用金融机构提供 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业务交易品种 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 (1) ...
尤夫股份: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20:21
授信申请 - 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10亿元[1] - 授信方式包括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1] -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1] 申请目的与影响 - 申请融资额度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2] -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