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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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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7 16:1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委 托 单 位 : 浙 江 尤 夫 高 新 纤 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单 位 : 利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联 系 电 话 : ( 010) 85886680 传 真 号 码 : ( 010) 85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ww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214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尤夫股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尤夫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7 16:1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4 年度 目 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 | 审 合 合 合 资 利 现 股 财 | | | | | | | | | | | | | | | | 并 | | | 计 并 并 并 产 润 金 东 务 | | | | | | | | | | | | | | | 股 | | | | 报 资 利 现 负 表 流 权 报 | | | | | | | | | | | | | | 东 | | | | | 告 产 润 金 债 量 益 | 表 | | | | | | | | | | | | 权 | | | | | | | 负 表 流 表 变 附 | | | | | | | | 表 | | | 益 | | | | | | | | 债 量 动 ...
尤夫股份(002427)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7 16:1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 页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 | 专 | 项 | 审 | 核 | 报 | 告 | 1-2 | | 附 | 表 | 3 | 二 | 、 | | | | | 委 托 单 位 : 浙 江 尤 夫 高 新 纤 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单 位 : 利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联 系 电 话 : ( 010) 85886680 传 真 号 码 : ( 010) 85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www.Reanda.com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5】第 0110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占武(已离任)
2025-04-27 16:04
| 独立董事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 参加董事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 出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事会次数 | 会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自出席会议 | 大会次数 | | 杨占武 | 1 | 1 | 0 | 0 | 否 | 1 |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对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有 关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与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详细咨询,审慎查阅公司财务报 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对董事会各项决策作出专业 判断。 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 ...
尤夫股份(002427)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7 16: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维 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在应对各类舆情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明
2025-04-27 16:0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田明,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 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碳纤维及功能高分子教育部重点实 验室主任, 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工程实验室主任。2024 年 4 月 12 日开 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已离任)
2025-04-27 16:04
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4月12日,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1][2]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人员出席情况 - 独立董事刘超应参加董事会1次,实际参加1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2] - 刘超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实际按时出席2次[4] 会议审议事项 -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两次会议分别审议不同主体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5] 选举结果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独立董事[8]
尤夫股份(00242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7 16:0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1] 意见发布 - 董事会发布专项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2]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义东
2025-04-27 16:0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义东,高级工程师,学士学位。1984 年 7 月毕业进入苏州第一光学 仪器厂工作,先后任技术员、装配车间副主任、生产调度科副科长、厂长助理兼 生产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和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等,1997 年任副厂长, 1999 年任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至 2015 年任总经理。2016 年 至 2023 任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爱能吉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 年至 2023 兼任苏州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 ...
尤夫股份(00242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7 16:0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德军,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和司法会计鉴定人。1998 年 3 月进入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工作,2011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曾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2020 年初加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 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非上市公司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