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00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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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SZ):2025年三季报净利润为3.59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28 10:06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88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59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7亿元 [1] - 公司最新摊薄每股收益为1.30元 [3] 盈利能力指标 - 公司最新毛利率为20.01% [3] - 公司最新净资产收益率为7.25% [3] 资产运营效率 - 公司最新总资产周转率为0.57次 [3] - 公司最新存货周转率为4.93次 [3] 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 - 公司最新资产负债率为45.54%,较上季度提升2.05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升4.06个百分点 [3] 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最新股东户数为2.43万户 [3] - 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1.9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9.90% [3] -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60% [3] - 第二大股东刘蕾持股比例为11.30% [3] - 第三大股东刘旭持股比例为5.50% [3]
机构风向标 | 奥海科技(002993)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9家
搜狐财经· 2025-10-28 09:15
公司股东结构 -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共有9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奥海科技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1.4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2%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下跌了0.43个百分点 [1] 机构投资者持股变动 - 公募基金方面,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为易方达供给改革混合,共计1个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99个,主要包括易方达科讯混合、易方达信息行业精选股票A等 [2] - 社保基金方面,本期持股减少的社保基金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2组合,共计1个,持股减少占比达0.84% [2] - 外资态度来看,本期持股增加的外资基金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共计1个,持股增加占比达1.43% [2]
奥海科技(002993.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3.59亿元,同比增长19.32%
智通财经网· 2025-10-28 01:55
智通财经APP讯,奥海科技(002993.SZ)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8亿 元,同比增长14.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亿元,同比增长19.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亿元,同比增长24.62%。 ...
奥海科技: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21:14
公司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文件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131亿元 [1] 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计算机和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占比88.13%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新能源汽车行业占比11.87% [1]
奥海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3.59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21:06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51.88亿元,同比增长14.1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59亿元,同比增长19.32%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1.3元,同比增长20.37%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31亿元 [2]
奥海科技拟斥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新浪财经· 2025-10-27 20:37
公司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 [1] - 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资金管理具体安排 - 投资范围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1] -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 -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1] 风险控制与合规性 -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理财机构作为合作方 [1] - 通过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内部审计监督等多重措施防范潜在投资风险 [1] - 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 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 - 通过适度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2] -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2]
奥海科技(0029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制 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联络人作为信息的直接掌 ...
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 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 ...
奥海科技(00299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主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东莞市奥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 和财务负责 ...
奥海科技(0029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主 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