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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关于科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3-11-16 18: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门市 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0 号)批复,同意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恒股份"、"发行人"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安信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作 为科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 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 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 ...
科恒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6 18:1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科恒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并根据发行 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7F20220516 致:江门市 ...
科恒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1-16 18:13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门市科恒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0 号), 同意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63,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27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01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捌仟肆佰零壹万 元整),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493,515.9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66,516,484.0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 ...
科恒股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0 18:17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资格等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意味着本所及律师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所述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评价、意 见和保证。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及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与道德规范,遵 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相关事宜发表 如下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通知载明了 ...
科恒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0 18:17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3-095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 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万国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 ...
科恒股份: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3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3-11-08 18:3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7 月 24 日,上市公司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9) 关于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3 年第三季度 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 投")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签署了《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格力金投将持有科恒股份不超过 63,000,000 股股份,占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2.90%。科恒股份的控 股股东将变更为格力金投,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 2023 年 7 月 25 日,上市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江门市科 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0 号),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核发了关于同意科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 ...
科恒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8:21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3-088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万国江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审议 ...
科恒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5 18:18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 策功能,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 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 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
科恒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5 18:18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 ...
科恒股份:章程修订案
2023-10-25 18:18
(2023年10月) | 序号 | 章程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1 | 第六条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 213,574,120 元。 | 213,630,020 元。 | | 2 | 第十九条 | | | |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3,574,120 股,均为普通股。公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3,630,020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根 | | | | 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 | 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 | | | | 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 | 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 | | 份。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 | | |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 | | |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 | | |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 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