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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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1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总股本为363,742,1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12,29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62,729,86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0,732,322.70元(含税) [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下,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94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94)÷(1+0) [2] 分红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7日 [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3] 股东红利派发细则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1755元;解禁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1755元;沪股通投资者同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所得税,公司按税前每股0.195元派发 [7] 特殊股东安排 - 公司股东葛泰荣、曹梅盛、郑敏敏、戴冬雅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9 02:39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 72元[1] - 以总股本139,067,031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128,262 32元[2]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实施时间与方式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3]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 未办理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管[3] 特殊股东安排 - 王江林、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王雅琴、王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6] - 差异化分红送转情况为"否"[5]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转让时补缴[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0 648元[8] - 香港投资者暂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 648元[9]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税 税前每股0 72元[9]
赛分科技: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8:15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41元,以总股本416,464,08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075,027.44元 [1] - 分红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 [1]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1]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于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1]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含1个月)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至1年(含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10%,税后每股0.0369元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369元 [3]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369元 [4]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041元 [4]
雅运股份: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总股本191,36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963,200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 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 [1] 股权登记与交易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6,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6/9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谢兵、顾喆栋、郑怡华、曾建平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12元/股;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108元/股,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3] - 沪股通投资者(香港)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108元/股,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3]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税,实际派发0.12元/股 [4] 咨询渠道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69136448 [4]
共创草坪: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64元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 | A股 | 2025/6/5 | - | 2025/6/6 | 2025/6/6 |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64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4 元(含税) ,共计派发 ...
政策解读|外籍员工居住天数满183天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5 09:0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 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 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居民个人 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 L 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 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 02 相同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 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 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满一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又不居住 非居民 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 L 个人 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 不满一百八十三天 那外籍员工在年度首次申报时无法准确判断 居住天数,我们该按什么身份为其申报呢?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 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 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 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 算,居住天数居然超过了183天。 这可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 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区别 01 居民个人 非居民→居民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 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 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 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 当年离境目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07 03:18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40元(含税)[2] - 以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400,000元[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2][6] 分派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柯汉奇、叶小龙等自然人股东及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股东[5][7]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4]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管[4] 扣税说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税,1年以内按持股期限适用10%或20%税率[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实际派发0.36元/股[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36元/股[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36元/股[10]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实际派发税前0.40元/股[10]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证券法务部,电话0755-23207580[1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05 21:43
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62元(含税),以总股本406,8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2,216,000元(含税)[1][3]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3] 实施细节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杨英、孙黎、蔡智华、郑善贤及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6]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558元[7] 税务处理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558元[7]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558元[8]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0.62元[8]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6889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