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判定
icon
搜索文档
政策解读|外籍员工居住天数满183天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5 09:0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 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 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居民个人 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 L 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 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 02 相同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 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 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满一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又不居住 非居民 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 L 个人 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 不满一百八十三天 那外籍员工在年度首次申报时无法准确判断 居住天数,我们该按什么身份为其申报呢?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 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 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 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 算,居住天数居然超过了183天。 这可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 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区别 01 居民个人 非居民→居民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 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 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 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 当年离境目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