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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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2-21 19:46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7][2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7][28]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3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30]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40] 投票与股权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2] 股东会变更与候选人信息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披露是否存在不得提名情形及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等信息[43] - 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披露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个人情况,特别说明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44] - 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披露与公司或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46] 股东出席与表决权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需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48]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人出席需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等[4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 股东权利征集与计票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行使股东权利[5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除公司特定人员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58] 选举与决议通过标准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登记册需载明参加会议人员相关信息[49] - 召集人和律师共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相关信息[5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主持[55] - 公司召开股东会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55]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7] - 公司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等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特定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8] 决议撤销与记录保存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6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1]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