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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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监管网络 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无处遁形
证券日报· 2025-10-13 00:02
监管制度完善 - 监管机构释放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加快形成“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薪酬追回+吹哨人激励”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管体系 [1] - 监管网络越织越密,旨在通过利益调节与风险重构,彻底挤压财务造假的生存空间 [2] 违法薪酬退回机制 - 《公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时,公司可请求董事、高管退回与其业绩不匹配的超出合理标准获得的薪酬或股权、期权 [1] - 该条款填补了此前违法收益追索的制度空白,精准提高了相关责任人的违法成本 [1][2] 吹哨人奖励制度升级 - 《吹哨人奖励规定》将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并大幅提高奖励金额比例从1%提升至3% [2] - 新规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并强化匿名举报认可与保密条款 [2] - 奖励机制落地有望激励更多内部知情者发声,从内部瓦解造假同盟,提升案件查处效率 [2] 监管闭环形成 - 薪酬追回与吹哨人激励等制度的完善,促使监管形成“事前震慑—事中发现—事后严惩”的完整闭环 [2] - 这种演进通过利益调节与风险重构,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