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上解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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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三太保”,都是“二级财政”?
虎嗅· 2025-07-29 14:11
中国财政分级与江苏财税体制 - 现行中国财政格局为中央、省、地、县区四级财政体系 严格意义上不存在"二级财政"或"三级财政"的官方分类 [6][7] - 财政包干制时期(改革开放至90年代中期)地方政府留存财力较强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与地方对增值税实行五五分成 所得税四六分成 中央财力显著增强 [8] 江苏财税特殊性 - 江苏省本级税收仅23.11亿元 占全省税收7642.03亿元的千分之三 省级财政收入251.75亿元仅为广东(3062.61亿元)的8% [12] - 增值税/所得税分成中省级不参与分配 地方留存部分直接归属市县 但通过"增额集中上解"制度 2024年收取下级上解收入2055.39亿元 为省本级收入的8倍 [12][13] - 江苏财政留存比例达77.02% 高于广东(66.92%)和浙江(75.75%) 但与其他省份差异未达数量级 [16] 财税运作机制 - 上级获取财政收入通过"分税"(比例分成)和"上解"(定额上交)两种方式 转移支付为主要的下行资金流动形式 [11] - 江苏采用"中央-省分税+省-市县包干"混合模式 区别于其他省份的"层层分税"逻辑 [15] 改革方向 - 江苏省2024年4月提出财政改革方案 拟将"增量集中上解"调整为"按比例直接共享" 未来将全面转向分税制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