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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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不能让投机者钻空子
南方都市报· 2025-05-11 23:00
个人破产制度案例 - 深圳中院受理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 退休夫妻月收入1 2万元却申报1 2亿元债务 [1] - 同期另一起案例显示申请人周某月薪4784元但申报债务达2544万元 [1] - 案件引发公众关注点在于申请人收入与债务规模严重不匹配 [1] 个人破产制度功能 - 制度核心是对无力偿债自然人进行债务豁免 允许部分债务和利息免除 [1] - 主要救助对象包括因自然灾害 创业失败等非主观恶意负债群体 [2] - 通过债务重组保障债务人基本生存权 避免家庭悲剧发生 [2] 制度潜在风险 - 信用体系不完善可能导致恶意逃债 存在财产转移的道德风险 [3] - 职业背债人可能利用制度漏洞 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后申请破产 [3] - 需防范法定代表人替实际控制人背债后申请破产的洗白行为 [3] 制度优化方向 - 需建立大数据信用体系 实现财务信息透明化 [4] - 应严格审查申请人及关联方资产状况 负债原因 [4] - 必须设立债权人意见征询程序 限制破产人高消费行为 [4]